河阳街道关于开展“河阳风采”主题文艺作品征集活动的通知

点击数: 发布时间:2018-09-14 

为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暨建国69周年,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展现河阳风采,在第69个“国庆节”到来之际,河阳街道特举办“河阳风采”主题文艺作品征集活动,旨在深入挖掘一批弘扬时代主旋律、展现河阳街道精神风貌的文艺精品,现就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对象

河阳街道文学文艺爱好者

二、征集主题

以展现“河阳风采”为主题,充分体现广大人民群众的获得感,通过各类形式活泼、风格鲜明的文学艺术作品,奏响时代强音。

三、征集时间

推荐报送:即日起至2018年9月28日止 

四、征集内容

个人或集体创作的文学作品、书画、摄影、剪纸、刺绣、舞蹈、音乐作品均可,形式不限、能以实体呈现、数量不限。

1.文学作品

体裁主要以散文、诗歌、短篇小说为主,要求主题鲜明,文笔优美、构思巧妙。作品内容要阳光、有爱,充满正能量,鼓励题材创新、鼓励关注社会热点。

2.书画作品

题材不限,思想健康。作品内容要反映新时期、新面貌和新变化,突出时代精神、人文精神,展现自己的艺术风格气派。作品表现形式、尺寸不限,附上文字说明。

3.摄影、影视作品

风景及人文的图片、视频、微电影等(电子版,图像清晰),要求作品具有一定的艺术特色,以新的视角、新的手法、新的形式,展现新时代新风尚。单幅、组照、彩色、黑白均可。

4. 音乐作品

曲调旋律优美,歌词健康。作品风格不限、类别不限、唱法不限,可以反映多种题材,具有新时代特色,富于传唱性和感染力。应征作品须是录制完整的歌曲小样。

5.舞蹈作品

作品内容健康,舞蹈类别不限。应征作品须是录制完整的视频格式。

6.民间文艺作品

剪纸、刺绣等能体现优秀的民间文化,鼓励技艺创新、立意创新。

以上应征作品必须为原创作品,如因抄袭、剽窃行为而涉及著作权、版权、名誉权、隐私权、商标权等法律纠纷问题,由作者本人负责。应征作者报送的所有材料原则不予退还。

 五、作品刊播

征集的作品将择优在微信公众平台“河阳之声”、《社区园地》上公布,办事处统一装裱在街道文化服务中心展出,根据作品质量给予一定物质奖励。

联系人及电话:高双艳,62907106,

邮箱hybscwh@126.com。

未尽事宜以河阳街道办事处宣传办解释为准。

河阳街道办事处

2018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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