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台县融媒体中心 关于“形象标识LOGO”征集的公告

点击数: 发布时间:2019-07-25 

为了积极探索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深层次融合,充分发挥各媒体间聚合共振效应,不断提高新闻信息生产、传播、服务能力,更好的发挥舆论引导功能,灵台县整合“台、网、微”等媒介资源组建了融媒体中心,围绕建设“中央厨房”,重构“采编发”新流程,构建“一次采集、多种生成、多元传播”的融合传播新格局。现根据发展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征集LOGO。

一、征集内容灵台县融媒体中心形象标识(LOGO)

二、征集时间:2019年7月26日至2019年8月10日

三、征集范围:凡设计爱好者均可参与

四、作品要求:

1.作品须为原创,要具有鲜明的象征意义,主题突出,具有视觉冲击力,应简洁、大气、直观,具有灵台历史、地域特色及现代气息,要体现“融”的设计理念,体现融媒体的时尚性、前沿性、融合性,更要体现建设品质服务内涵。作品设计应通过电脑制作完成,具备一定艺术性。

2、LOGO整体色彩基调简洁明快,主题突出,具有视觉冲击力。

3、LOGO设计要适用于平面、立体和电子媒介的传播及再创作。

4、LOGO设计作品需附详细作品创意说明。

五、征集要求:

1.应征作品需提供打印版、可修改的电子版和JPG图片版三种形式。

2.图案规格:来稿可采用手工绘制和电脑制作,备纸质样本和电子版各一份。纸质样本设计图案长宽统一为15cm×15cm,用A4纸绘制或A4照片纸打印;电子版设计图稿图案不小于500×500像素,文件格式可采用ai或者cdr。

4.与其他机构的形象标识应有明显区别,所有内容必须是原创, 且此前未以任何形式发表,也不属于公开作品。不得抄袭、模仿,应具有“不可复制性”。若构成侵权责任,由投稿人自行负责。

5.本次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作品恕不退还,一经采用,即为灵台县融媒体中心委托创作作品,该作品的修改、使用、署名、复制、发行、展览、放映、网络转播、改编权等所有著作权归灵台县融媒体中心所有,创作者不得再在其他任何地方发表、使用。

7.作者在向县融媒体中心提交作品时即视为已认真阅读,并同意标识(LOGO)征集相关规定。

8.本次活动最终解释权归主办方。

六、征集方式

1. 应征作品投稿以下两种方式任选其一:

①邮件投递。

投递地址:甘肃省平凉市灵台县广场街129号灵台县融媒体中心301室。

邮编:744400,联系人:陶攀,电话:18294032945。

②电子邮件发至ltdstgzh@163.com,主题注明“标识征集”。

2.投递者需认真填写《灵台县融媒体中心形象标识(LOGO)设计方案征集表》(见附件)。

3.作品提交时间截至2019年8月10日(邮寄以邮戳时间为准;电子邮件以邮箱收件时间为准)。

六、评选及奖励

征集结束后,主办方将及时聘请业内专家、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评审委员会,公平公正对征集作品进行选定,选定结果计划于2019年9月在灵台门户网站、灵台电视台、灵台发布公众号等媒体平台上发布。

选定入围作品1件作为灵台县融媒体中心形象标识(LOGO),奖励人民币3000元。入围奖10名,奖金为人民币各500元。以团体、机构名义应征的获奖者,奖金由第一创作者、机构法定代表人代领,具体分配自行协商解决。

欢迎广大设计爱好者积极参与,踊跃投稿!

附:灵台县融媒体中心形象标识(LOGO)设计方案征集表

灵台县融媒体中心

2019年7月25日


END


出品:灵台县融媒体中心

编辑:张兰

审核:陶攀

监制:李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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