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野县商务局关于公开征集新野县
电商区域公共品牌标识的公告
为建设区域性电商农特产品公共品牌,助推县域农特产品上行,进一步提升新野县域农特产品品牌影响力和认可度,新野县商务局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新野县电商农特产品区域公众品牌标识(包括名字及logo)。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总体要求
1.主题突出,寓意深刻。主题标识(名字及logo)要紧紧围绕“电子商务进农村”主题,突出服务三农、电商扶贫等特点,富有新野文化特色内涵,具有明确的象征意义。
2.构思新颖,简洁明快。主题标识应以图案和文字(字母)为主构成,色彩搭配适宜,造型端庄稳重,利于公众识别认知,便于宣传推广。
3.简明易用,推广性强。主题标识要适应传统媒体和新媒体传播推广要求,便于彩色印制,便于制作胸章等,适宜在各种活动中广泛使用。
二、应征作品具体要求
1.本次征集活动面向国内外公开进行,具有一定创作设计能力的单位和个人均可参加,每个单位和个人可提交多份应征作品。
2.主题标识应征作品应提交的纸质作品(1份)和电子版本,并附300字的创意构思说明;纸质版本规格为彩色打印的A4纸尺寸,电子版本为原尺寸矢量图(AI或CDR格式)。
3.应征作品纸质版和报名表请通过EMS邮寄指定地址,电子版本发送到指定邮箱,邮件标题为“新野县电商区域公众品牌标识应征作品”,附件名称为“作品名称+作者姓名+工作单位+联系方式”。
4.本次征集活动截止日期为2019年8月20日,以纸质版本的收件邮戳为准,寄出时请注明“新野县电商区域公众品牌标识应征作品”字样。
三、评选办法
1.新野县商务局对征集到的作品进行初步筛选后,将会在新野政府网、新野电视台等媒体上公示,广泛听取意见,选出优秀作品。
2.新野县商务局成立由各方面专家组成的评审委员会,对应征优秀作品进行评审,按程序评选出采用作品。
3.采用作品确定后,将在新野政府网、新野电视台等媒体向社会进行公告。
四、活动说明
1.应征作品一经采用,其所有权及使用权均归新野县商务局所有,新野县商务局有权对应征作品进行修改完善,创作设计者不得再在其他地方使用。
2.应征作品不能与其他标识近似或雷同。所有应征作品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侵权作品一经发现将被取消资格,所有因此而引发的法律责任由应征者承担。
3.所有应征作品均不退还,请应征者自留底稿。
4.本次活动最终采用一篇作品,应征作品经采用后,被采用者可获得由新野公共品牌征集组委会提供的1000-3000元现金奖励。
5.本次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归新野县商务局所有。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新野县商务局
电话:0377-66293809
邮箱:xyswbgs@163.com
邮寄地址:河南省新野县汉华街道解放路10号商务局(邮编:473500)
来源:新野县商务局
编辑 | 李 荫
主编 | 张 鑫
编审 | 赵慎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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