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划管理】新时期总体城市设计方案征集组织模式研究

点击数: 发布时间:2019-0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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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北京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总体规划所规划师赵庆楠,北京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总体规划所所长路林,北京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总体规划所规划师段瑜卓在《规划师》2019年第12期撰文,文章根据当前总体城市设计方案征集工作的特点分析了其组织模式的重要作用,提出应系统性总结当前组织模式的不足,围绕前期团队甄选和任务书编制、中期设计、后期评审及方案综合等工作阶段,进行全过程的组织模式优化。结合北京的实践经验,文章进一步探讨了对总体城市设计方案征集全过程介入和引导的可行方式,提出在尊重设计师“独创性”的前提下,最大化实现方案征集组织方、参与方、使用方的利益,落实城市的经济、社会、环境和风貌等综合发展目标的城市设计方案征集组织模式。

[ 关键词 ] 总体城市设计;方案征集;组织模式;全过程

[ 文章编号 ]1006-0022(2019)12-0039-05

[ 中图分类号 ]TU981 

[ 文献标识码 ]B

[ 引文格式 ] 赵庆楠,路林,段瑜卓.新时期总体城市设计方案征集组织模式研究[J].规划师,2019(12):39-43.

总体城市设计方案征集工作概述

总体城市设计方案征集的主要方式包括国际方案咨询、设计竞赛、方案征集或招标、集中“工作营”等,征集时间约为3个月。其中,整体工作组织模式及流程安排对最终方案的创新度、完善度和可实施性都有直接的影响。

我国城市建设长期以来普遍“重项目、轻规划”, “重局部、轻整体” ,缺乏对城市整体风貌的考量,在导致“千城一面”的同时也出现了很多造型怪异的建筑。一方面,虽然城市设计在城市建设中的重要性不断提升,但是缺乏明确的编制规范与技术标准指引,因此其工作组织水平始终处在探索阶段。另一方面,城市设计方案征集模式多为建筑方案设计竞赛及投标,组织模式和进程安排也多与建筑设计方案征集类似。然而,与建筑师可以天马行空地发挥创意不同,规划师在城市设计中面临着更为复杂的问题,有更多需要统筹的内容。在规定时间内面对陌生的场地与边界条件,规划师常常陷于激进设想与现实条件的冲突之中,取舍之后的规划方案往往因“硬伤明显”而只能“墙上挂挂”。

为有效提升总体城市设计工作的效能,使城市发展的各项要求能够有效落实,切实指导城市重点地区、重点地块的详细设计,全面强化城市风貌塑造,体现地域特色,彰显文化基因,笔者认为应系统总结常规的总体城市设计方案征集组织模式的不足,结合新时期总体城市设计工作的重点,在总结既有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对前期团队甄选和任务书编制、中期设计阶段、后期评审阶段与方案综合阶段的工作模式进行优化。

总体城市设计工作重点与设计方案征集组织工作的不足

(一)新时期总体城市设计工作重点

我国城市建设已进入转型发展的新阶段,总体城市设计应从塑造特色和提升品质的角度出发,转变传统增量发展和“出位求异”的思路,重点强调特色风貌的塑造、维护、延续与提升,关注城市品质的提升。其工作的重点内容除了明确的形态蓝图外,还需要重点关注多元政策的落实,使其成为一种有效的系统性“空间纲领”。因此,总体城市设计方案征集组织工作需在强化城市核心空间骨架和特色构成的同时,进一步关注后续深化落实工作的切实推进。

1.构建整体格局,体现文化基因

首先,要以“大历史观”看待城市发展,总体城市设计工作要放在区域的尺度上来谋划,形成“特色鲜明、结构清晰、文化底蕴丰富”的总体城市格局;要将贯穿于各层面规划,涉及各类要素、准则、法规,现实的、无形的城市设计要求凝练汇总成为实在的空间抓手,将常规技术文件上升为战略纲领。其次,在全面梳理区域文化内涵、自然禀赋和区位优势等空间本底的基础上,对规划区与周边区域的职能关系、产业功能布局等进行深入分析,为城市空间布局与设计提供支撑。最后,需要设计单位在深入了解地域文化内涵的基础上,提炼出具有创造性的空间格局与特色,塑造鲜明的公共空间与建筑布局,彰显城市精神,把城市的实用性、功能性和艺术性结合起来。

2.适度发散思路,引导创新发展

城市设计与生俱来的创新性、突破性思维常会和城市本身的复杂性、动态性产生难以调和的矛盾,易与既有城市功能体系产生冲突。如果未能同步做好相关创新内容与现状条件的论证及分析,在实施过程中受到委托方、实施方等现实主体的压力,往往是城市设计妥协、让步,从而直接影响前期制定的整体空间风貌目标的达成。这就需要在设计前期就构建好协调保障机制,考虑创新内容对既有城市空间体系的冲击。

3.加强系统耦合,落实长远发展要求

城市是个复杂的巨系统,总体城市设计核心要解决的形象问题需要与城市的核心功能系统相耦合,协调人口、交通、生态、设施、空间、产业和特色等多方面的问题;应重视各子系统在空间布局、功能衔接和建设时序等方面的耦合关系,对多维空间的融合发展起到积极引导的作用;处理好总体空间设计与局部重要节点设计及实施的关系,保障设计中提出的创新模式和设计理念与常规城市功能系统的衔接及贯通。因此,在总体城市设计过程中,需同步采取相关措施,促进设计方案与城乡管理体制、建设时序、实施模式等实现全面衔接。

4.汇集各方意见,达成全社会共识

总体城市设计比二维的城市总体规划更为丰富、立体,因此也面临着更多、更具体的问题。在方案编制过程中,应尽可能汇集多方意见,使方案在最大化体现设计师意图和政府意志的同时,成为社会多元主体的共识“蓝图”。这就需要在方案形成过程中纳入更有效的意见征求及反馈机制,使社会各界都切实参与到设计之中。

5.重视创意汇集,实现集成再创新

总体城市设计方案征集的目的不只是敲定最终胜出的某一方案,而是获取各设计单位在设计过程中或终期方案确定中所体现的创意。由于参与征集的设计师难以全面评判其在设计过程中所提出的创新性思路的可实施性,往往存在中期的亮点内容消失于终期成果的情况。因此,应该加强全过程、全时段的成果梳理与创意汇集,并在最后的方案综合过程中通过系统性分析,整合多方的创新思路,实现集成创新。此外,在收集创意、亮点的同时应进一步考虑在后期将来自不同单位的设计师的创意纳入具体的设计工作中。

(二)当前总体城市设计方案征集组织工作的掣肘

1.境外单位的独特创意与我国传统文化的“水土不服”

近年来,境外设计单位凭借其在创意、概念等方面的独到优势获得了较多参与我国重大城市设计方案征集活动的机会(表1),但其方案中常会出现超尺度的空间构型、与我国传统居住方式不甚适应的建筑布局和相对理想化的功能安排。因此,笔者建议应通过自主完善和外界引导等方式加深境外设计单位对我国传统文化的理解,从文化认知的层面剔除存在明显短板的方案。

2.组织方难以在短期内对创新性技术方法提出明确意见

总体城市设计方案征集组织工作十分重视方案的创新性,但组织方对设计师围绕各类创新性内容是否可行的提问往往以“打太极”的方式回应,如“设计师结合相关措施的可行性和必要性进行全面论证”等。设计师对设计对象综合条件的认知不足,其所提交的征集方案实用性也将大打折扣。因此,需要组织方具有充分的预案和高效的论证机制,对所征集的设计方案进行合理甄选和解答。

3.目标明确的短期竞争与城市长远发展诉求的融合

对设计单位而言,虽然方案征集的最终目的是将方案建成,但是近期的直接目标是取得优胜,因此在有限的时间内,“取胜”变成了设计师考虑的核心内容,各种有冲击力的方案、炫酷的多媒体汇报、朗朗上口的描述占据了设计方案中的主导内容,更重要的方案论证、深层次的项目思考由于难以更直观地展示在评委、领导面前而往往被忽视。

4.评审专家的不确定性与评审结果权威性的矛盾

专家评审大多采用11人表决制,名额可根据项目大小相应调整,评审时间通常为1~2天。一个典型的评审通常分为3个阶段:首先是专家组在规定的时间内先后听取各编制单位的讲解、汇报;其次是对各方案进行评议,发表个人观点;最后进行投标选择方案或对方案进行排序,形成意见呈交决策主体(通常是组织编制单位),帮助决策机构进行取舍和判断。这样的一个评价体系通常存在专家选择的随机性、专家意见的主观性、缺乏预设的标准和评审意见不成体系等问题,同时整个评审的时间非常紧张,对很多年事已高的专家来说都是件“苦差”。

5.竞标方案的丰富多彩与综合方案相对平淡的矛盾

一方面,由于方案征集工作常以某一优胜方案为蓝本进行综合汇总,会遗漏掉很多未入围方案的亮点,而优胜方案本身也需结合城市现实需求进行优化和去雕琢化,这直接导致了征集阶段的竞标方案丰富多彩,但综合方案相对平淡。另一方面,最终的方案综合团队往往围绕优胜团队进行搭建。如此一来,相对单一的人员组成也难以保障对所有竞标方案的公平考量和积极吸纳。

总体城市设计方案征集组织模式探索

随着各类总体城市设计方案征集活动的不断开展,为避免方案良莠不齐、与国情偏离或不符、与国家法定要求不能有效对接等问题,学界对方案征集过程中的技术工作组织模式进行了各种探索。特别是近年来,北京市通过组织方案征集工作营、研讨会等形式,围绕总体城市设计全过程的介入和引导进行了一些尝试。

(一)推进文化融合,通过“中外混编”强化“文化基因”

2016年,为深化落实《北京城市副中心规划》,进一步优化副中心的空间格局,集成规划建设先进理念,北京市规划委员会和通州区政府采用方案征集的方式,邀请国内外的顶尖设计团队,开展了北京城市副中心总体城市设计工作。在工作前期,出于扩大国际影响力、广泛汇集国际智慧的考虑,拟邀请更多境外设计单位参与,但活跃在我国各地规划设计国际征集活动中的境外规划设计单位大多专长于城市中微观的形态设计,其所提供的城市规划综合服务与其理想存在一定差距。同时,国内设计单位在大尺度城市设计中的经验较为丰富,且对北京城市副中心的传统文化理解具有先天优势。因此,此次方案征集工作明确提出采用国内外知名设计单位“混编”的形式,即由一家中方单位与一家外方单位组成联合体参与征集。该方式既能够充分发挥中方设计团队熟识属地特征、文化特质与大尺度空间规划丰富经验的优势,又能够广泛引入外方设计团队的国际视野与前沿技术理念,两者得以充分碰撞与融合。通过多方参与、取长补短,保证了规划方案理念新颖超前又不脱离实际,为规划落实奠定了扎实的基础。最终,来自美国、英国、法国、德国、瑞典、荷兰、澳大利亚、日本和香港的9个国家(地区)的12个联合设计团队,共26家单位参与了此次设计方案的征集。

(二)进行先期研判,通过“三次设计”引导创新思考

学者王青指出我国城市新区建设中的城市设计项目在进行国际咨询后,中标方案的设计多与现实建设开发中地块项目型城市设计脱节,造成咨询方案可实施性较差,因此需要一个中间的过渡层次和一个对实施过程有控制作用的设计环节,即“二次城市设计”。

如何让各参与团队在有限时间内形成最为“有用”的方案是总体城市设计方案征集工作的重点之一。城市设计领域已经跨越了宏观、中观与微观尺度,也不再仅仅局限于城市建设区本身,需要考虑尺度的差异来进一步优化工作方法与组织模式。北京城市副中心总体城市设计方案征集工作分为“前期工作营研提制定规划条件、中期方案征集与设计方案汇总同步开展、后期工作营集中综合汇总成果”3个阶段,专门在前期增加了针对任务书制定的“工作营”这一环节,邀请了国内 6 家知名设计单位进行了为期一个月的概念性设计研讨,并在此过程中进行了两次交流,共同讨论下一步城市设计方案征集工作的思路和内容,研讨了副中心特别是其核心地区的空间格局框架和下一步深化的内容及方向,以及面向国际征集方案的规划条件要点,为下一步征集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基础。

(三)创新征集形式,实现由“背对背”到“面对面”、由“设计单位”到“组织单位”的转变

台湖镇毗邻北京城市副中心,其规划建设对于处理好副中心与通州区的关系、促进副中心可持续发展、发挥副中心的辐射带动作用具有重要的示范作用。

方案征集常常意味着各设计单位间的“背向”竞争,为获得更多的优势和更高的排名、奖金而各自为战。如此,对于设计师来说是彰显自我、展示能力的良机,但对城市而言,由于缺乏有效的“过程组织”,往往付出了时间却难以得到最合适的方案。为有效提升设计效率,使各设计团队能够相互激发、互促提升,台湖镇总体城市设计在启动之初便与意向设计单位就方案征集组织模式进行了沟通,明确了方案征集过程中各设计单位的成果与思路是开放的,鼓励各设计团队就设计内容进行沟通与研讨。为此,在此次方案征集工作安排了两次“工作营”,责任专家、当地政府、相关部门全程参与,并在各设计单位互评环节基础上增加了以各应征单位为主体的专项研讨环节。研讨采用集中“工作营”的形式,各设计单位可根据拟选议题自由安排4个小时的专项“头脑风暴”,既有围绕阶段性方案的座谈,又有各单位共同参与的图纸手绘环节,不仅有效调动了设计单位的积极性,还提升了竞标方案的整体严谨性。

(四)建立长效机制,实现由“评审专家”到“责任专家”的转变

赵民等人针对现有规划方案评审制度的缺陷提出了“N+1”评价组织模式即在 N 家征集设计单位的基础上再引入1家专业评审机构作为评审专家与规划成果之间的桥梁。

参考这一模式,为保障方案的可操作性,北京城市副中心总体城市设计在方案征集过程中,在N家设计研究单位的基础上引入市级规划院作为技术对接机构,将北京市规划委员会、通州区相关部门纳入了对接团队。通过召开中期对接会和出具书面说明等形式对各设计团队在设计过程中的疑问予以解答,并同步汇总各方面情况。此外,对接团队以“工作营”的方式全程参与规划研究工作,针对重点问题进行实时沟通与讨论,在便于实时掌握工作团队思路与进度、提升整体工作效率的同时,在一定程度上规避了时间和人力成本的浪费。

因上述方法仍存在难以解决专家评审随机性的问题,故在后续的台湖镇总体城市设计方案征集中,为进一步加强专家对项目全流程的指导作用,避免因对项目背景、过程的不熟悉而对设计成果的认识产生偏差,项目组采取了“责任专家”的模式:固定的专家组成员全程参与项目启动、中期研讨、终期评审及综合方案的评审工作,使专家深度参与整个征集过程,强化专家意见的针对性、有效性。

(五)细化综合方法,实现由“优胜综合”到“完整综合”的转变

学者冯凡综合分析了上海世博会申博阶段、第二次国际方案征集阶段和终期方案综合阶段的设计经验,总结提出了二维矩阵评价方法。该方法综合了技术性和价值性因子的评价,强调引入专业评价机构和多学科专家组作为评审者,以达到评选最优方案和发现各方案优点的目的

对于城市而言,设计方案仅是设计师在某个时间段的片段思考,其逻辑性、可落实度均有提升与优化的空间,因此即使是“优胜方案”也有不尽合理之处,同时落选方案也常不乏亮点。为避免专家、领导在短时间内接受那些“大气”的方案而将其他方案束之高阁,保障其他方案的亮点能在最终方案中得到有效的融合,在吴志强总规划师的牵头组织下,北京城市副中心城市设计方案征集工作采用了“完整综合”的模式:由3家优秀设计方案工作团队会同市规划院组成方案综合工作组,对12个设计方案进行了无差别的深度剖析与解读,确保不遗漏任何一个有价值的设计亮点。

结语

北京城市副中心总体城市设计在方案征集过程中采用了多种方式对参与单位进行了引导,取得了明显的效果。同时,责任专家制对设计起到了很好的支撑作用,但还需进一步综合考量专家名单公开或保密对征集工作的影响。

城市设计是在城市建设、人类社会和经济活动中不断发展完善的,新时期总体城市设计工作组织模式亦是如此,需要在不断的探索和实践中摸索经验,使总体城市设计工作可以有效落实“尊重城市发展规律、坚持以人为本、保护自然环境、传承历史文化、塑造城市特色、优化城市形态、节约集约用地、创造宜居公共空间”的目标与使命。随着人们对城市品质要求的不断提高,总体城市设计的内涵也将进一步拓展,传统以3个月为周期的“背对背”征集模式将难以拿出切实有效的方案。因此,如何在尊重设计师“独创性”思路的前提下,最大化实现方案征集组织方、参与方、使用方的综合利益,落实城市的经济、社会、环境、风貌综合发展目标,还需业界作进一步的探索和总结。

来源:2019年12期《规划师》杂志

新媒体编辑:刘晓莹

审读:刘芳

文章全文详见《规划师》2019年12期

《新时期总体城市设计方案征集组织模式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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