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河湖长制工作,推动江苏河湖长制高质量发展,江苏省水利厅决定面向全社会征集江苏河长制标志。
一、作品要求
1. 应征作品应当主题鲜明、创意独特、寓意深刻,具有强烈的视觉冲击力,便于记忆、易于推广、没有歧义,适合长期在各种介质的载体上使用和传播。
2. 应征作品应当为原创作品,包括PDF格式的标志设计稿及300字以内的设计说明(A4尺寸),同时提供AI或PSD格式的源文件(分辨率300dpi以上)。
3. 应征作品不得出现任何可识别应征者身份的信息。
二、活动时间
2019年8月15日~12月31日,具体分以下四个阶段:
1. 启动阶段(8月15日~9月3日):开展活动预热,正式启动。
2. 投稿阶段(9月4日~11月15日):作品征集,报送至指定邮箱。
3. 评审阶段(11月16日~12月10日):作品经初步筛选后将在活动专题页面进行展示,开展网络评议,专家评审。
4. 发布阶段(12月11日~12月31日):审定、公示无异议后进行正式发布。
三、奖项设置
1. 征集作品设一等奖1个,奖金10000元;二等奖3个,奖金各5000元;三等奖5个,奖金各1000元;鼓励奖10个,奖金各200元;入围奖20个。各奖项同时颁发证书。
2. 征集活动设优秀组织奖5个、优秀指导老师奖10个,颁发证书。
3. 获得一等奖的应征作品将被作为江苏河长制标志。
4. 奖项评选流程、规则将另行发布,详情请关注江苏省水利厅官网、微信公众号,新浪网站、微博话题#河长制是什么#。
四、投稿方式
1. 应征作品统一通过电子邮件方式报送,邮件标题注明“河长制标志+姓名+单位(学校)”字样,邮件附件应包括应征作品和活动登记表。
(下载地址:http://n.sinaimg.cn/jiangsu/7106709f/20190820/hddjb.docx)
2. 投稿邮箱:1185749732@qq.com
3. 联系人:顾婷婷,金妍秋;电话:18751960895,025-86338508
五、其他事项
1. 征集活动由江苏省水利厅主办,负责标志的征集、评选和发布,具体由江苏省河道管理局、江苏新浪互联信息服务有限公司承办。
2. 征集活动获奖作品,视为主办单位委托创作的作品,其相关知识产权一次性永久归主办单位所有。应征者不得自行使用或转让给第三方使用。应征者领取的奖金即为设计费,主办单位不再另行支付报酬和费用。
3. 应征者应当为应征作品的合法拥有者,具有自主版权,合法使用图片资料、字体等素材,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 应征者对上述规定有保留的,应当在提交作品时备注说明,否则视同自愿认可上述规定。
5. 未尽事宜,由主办方另行发布补充规则,并拥有最终解释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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