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起石屏,你最先想到什么?
想起石屏,你脑海中最先浮现什么形象?
来到石屏,第一眼你想看见什么?
机会来了
石屏县城市雕塑设计作品征集公告
为提升石屏城市门户形象,弘扬地域文化,凝聚石屏县人民的归属感和认同感,展现城市风采,现面向全国公开征集城市雕塑设计方案,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雕塑主题
1.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
2.回顾石屏辉煌历史,展现石屏美好未来。表现石屏取得的巨大建设成就,全县人民积极向上、与时俱进、勇于创新的精神风貌。
3.表现石屏历史人文,扩大我县的知名度和社会影响力。让家乡人找到乡愁留住根,让游客感受到石屏的热情好客与璀璨文化。
4.秉承和弘扬“坚韧不拔,善作善成”的石屏精神。
二、征集单位
本次征集活动的主办方为石屏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设立石屏县城市雕塑设计方案征集办公室(下称“征集办公室”),具体负责本次活动的征集、评选等组织协调工作。
三、雕塑位置
高速公路收费站入城道路与汇源路交叉处三角地带。
材质与应用技术:材质不限,建议与LED等先进技术相结合。
四、设计方案要求
1.方案设计:内容、形式、材质、规格、表现手法和技法不限,提倡创新设计,但避免过于抽象;
2.创意说明应明确方案名称、设计构思、色彩、材质、规格等;
3.参加雕塑征集活动的创作人员,应提供雕塑方案设计图纸及说明三份(A3格式)、PDF格式电子文件一份。图纸应包括雕塑总平面位置图、两个以上主要视点的效果图。
4.雕塑作品制作的预算明细及制作时间。
5.雕塑创作人员须保证作品的真实有效。如提供的作品不符合本征集活动书的内容和规定,主办方将保留取消该参赛方的参赛资格;
6.雕塑创作人员须保证拥有对征集作品的知识产权,不得提供抄袭、模仿的作品,否则由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7.雕塑创作人员须保证征集作品未被其它城市采用;
8.雕塑创作人员未经主办方允许,不得擅自将征集作品提供给其它组织或个人使用。
五、报名条件
全国雕塑家、高校设计专业教师或学生、设计公司、雕塑公司、自由设计师、雕塑创作爱好者、艺术创作团体及个人均可参加。报名需填写报名表(详见附件),报名表与设计作品同时递交。
六、截止日期
自2019年2月25日起至 2019年3月25日截止。以邮寄方式递交的作品,以邮戳日期为准;以其它方式递交的,以收到稿件日期为准。
七、投稿地点
稿件递交至石屏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征集办公室)。所有方案不退稿,请自留备份。
八、评审及奖励
1.评审组织:由石屏县人民政府组织县级部门、专家学者、公众代表进行评审,评审结束时公布评审结果。
2.奖励办法:截稿后十五个工作日内进行评审。秉承客观、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评选。
方案入围者将获适当奖励。其中:一等奖1名,奖励2万元;二等奖3名,奖励8000元;三等奖5名,奖励3000元。
3.本次方案征集活动中,主办方不收取任何费用,作者自行负责其为参加本次活动而产生的全部费用。
九、知识产权及版权等声明
1.凡送作品参加本活动的设计人,均视为已承认并遵守本公告的各项规定。
2.设计人投稿后,凡获入围奖励的则视为同意主办方拥有对设计方案宣传、出版、展览及实施等形式的权力。
3.本次活动所有有关的一切争议均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
4.因邮寄延误、丢失或损坏、误寄、邮资不足、失窃或其他非主办方的原因造成参赛作品丢失或损坏的,主办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5.主办方对本次活动的所有文件保留最终解释权。
十、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石屏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石屏县异龙镇喜燕街66号)
邮 编:662200
联 系 人:董红钧 杨斌钦
联系电话:0873-4857550,14787824924
传 真:0873-4857547
电子信箱:spjsj547@sina.com
附件:1.报名表
2.石屏县情
3.石屏精神
4.现状总平面图.dwg
5.位置
6.现状照片
(下载参赛所需附件请点击左下方“阅读原文”进入下载页面)
石屏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2月25日
点击“阅读原文”下载所需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