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全县开展“林芝精神” 征集活动的通知

点击数: 发布时间:2019-02-28 

  各乡(镇)党委,县委各部、委、办、局,县(中、区)直各单位,各人民团体:

  为进一步强化林芝品牌宣传,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的认同感、归属感和自豪感,提升林芝对外知名度和美誉度,市文明办牵头相关单位在全市开展“林芝精神”征集活动,根据市文明办《关于印发<“林芝精神”征集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林市文明办〔20192号)精神,请各乡(镇)、各单位积极组织干部群众参与此项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征集范围

  面向全社会,凡是了解林芝、热爱林芝的社会各界人士均可参与投稿。

  征集要求

  (一)主题鲜明,立意深远。作品要具有继承性和前瞻性,

  充分反映林芝深厚文化底蕴和改革开放实践,彰显林芝特色,体现民俗风貌,有鼓舞人、凝聚人、感召人的作用。

  (二)创意新颖,内涵深刻。要具有时代性和先进性,生动

  传神,准确贴切,富有吸引力和感染力。要能够真实反映林芝干部群众的精神风貌,生动体现与时俱进的时代气息。

  (三)精炼大气,易懂易记。要具有通俗性和传播性,文字

  简洁、通俗易懂、朗朗上口、富有韵味,便于记忆、传诵和普及。

  所征集作品字数控制在8—16字以内,最多不超过20字,适合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和户外广告、公共场所使用传播。作品需附不少于3000字的说明文字,对“林芝精神”的产生理由、主要意义、实质内涵作出说明和阐释。

  征集时间

  从即日起至5月20日截稿。

  投稿形式

  征集活动采取网上投稿方式进行,来稿请注明“‘林芝精神'表述语投稿”字样。以单位名义投稿作品,需注明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通信地址等资料。个人投稿作品,需注明作者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单位、联系电话、通信地址等资料。

  投稿邮箱:lzmlxcwb@163.com

  联系电话:0894-5452092

  作品评选

  截稿后,县委宣传部择优将征集到的作品报送市文明办,由市征集活动领导小组组织初评,遴选出入围作品,在《林芝报》、林芝广播电视台、中国西藏林芝网、“微林芝”等媒体公布入围作品,征求社会各界人士及网民的意见和建议,在此基础上,组织评选“我最爱的林芝精神”作品。

  有关声明

  本次活动不收取报名费,所投稿件一律不予退稿。

  投稿人必须保证所投稿件为原创作品,未以任何形式

  发表过,未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凡涉及著作权等法律问题,均由投稿人自行承担法律责任。

  凡投稿作品均视为同意本通知声明事项,投稿作品的

  各项权利归主办方所有,投稿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在其他任何地方使用。

  中共米林县委宣传部

  2019年227

主编:普布次仁

责编:王 鑫 然

审核:泽旺仁增

来源:县宣传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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