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智慧妇幼健康相关团体标准制订项目的通知

点击数: 发布时间:2019-03-07 

关于征集智慧妇幼健康相关团体标准制订项目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及个人: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国家《关于培育和发展团体标准的指导意见》的精神,通过规范的标准化建设,推动我国智慧妇幼健康工作的发展,中国信息协会医疗卫生和健康产业分会、中国妇幼保健协会妇幼健康大数据及人工智能专业委员会决定征集智慧妇幼健康相关团体标准编写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申报原则

以服务国家、服务社会、服务行业为宗旨;以市场需求、行业需求为导向;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自律、规范、完善为内涵;以促进我国智慧妇幼健康工作快速发展为最终目的。

征集领域

  • 互联网+妇幼健康

  • 智慧妇幼机构建设 (妇幼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妇幼机构自助服务系统建设;妇幼机构围产期健康管理系统建设;妇幼远程诊疗系统建设;智能妇幼随访系统建设;高危孕产妇管理系统建设;门诊自助采集系统建设;妇幼机构智慧药房建设;妇幼信息管理平台建设;妇幼机构智慧物流建设;妇幼机构数字化手术室建设;智慧妇幼护理体系建设;智慧妇幼门诊建设;电子病历管理系统建设;智慧妇幼病房管理系统建设;智慧妇幼院区安保体系建设;智慧妇幼后勤管理建设;妇幼在线医保支付体系建设;妇幼在线问诊、预约挂号、诊间结算支付平台建设;掌上妇幼智能药品配送系统建设等)

  • 妇幼移动医疗

  • 可穿戴设备及智能硬件

  • 妇幼健康大数据

  • 妇幼信息化、自动化装备及软件

  • 妇幼医疗人工智能

  • 妇幼物联网及区块链

  • 健康监测、数据采集

  • 其他妇幼智能产品

申报要求

1、团体标准项目为自愿性标准,应满足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符合国家标准编制规范,制订过程应公开、公正、公平。

2、申报主体应为各级妇幼保健机构及工作人员,从事妇幼健康工作的企事业单位及个人。

3、申报单位应联合多家行业单位共同组建标准工作组,对标准制订的目的意义、国内外研究状况、标准主要内容等进行必要的前期研究。

4、申报单位及个人需参加两家协会共同组织,由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相关专家授课的培训后,方可参与此次标准制订工作。

5、项目审查优先考虑中国信息协会医疗卫生和健康产业分会会员单位、中国妇幼保健协会妇幼健康大数据及人工智能专业委员会委员。

申报程序

1、提交申报材料。申报单位和个人填写《智慧妇幼健康团体标准项目申请书》。

2、组织编写委员会。各负责人提名起草标准的专家组成员,填写《智慧妇幼健康团体标准项目专家组成员表》。

3、标准立项审查。协会团体标准化管理中心将组织专家委员会对项目的必要性、可行性进行审核。经审议讨论通过后,开始标准的制订编写工作。

4、申报截止日期:2019年4月30日

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孟凡 谭晓东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惠河南街信安门27号楼103室

邮编:100020

电话:010-80698589 15120079047

电子邮箱:ciia-mhi@outlook.com


附件一:《智慧妇幼健康团体标准项目申请书》

附件二:《智慧妇幼健康团体标准项目专家组成员表》


中国信息协会医疗卫生和健康产业分会

中国妇幼保健协会妇幼健康大数据及人工智能专业委员会

2019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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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孙文惠

主编:宋 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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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公众号回复“申报”,即可下载智慧妇幼健康团体标准项目申请书和智慧妇幼健康团体标准项目专家组成员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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