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照片征集
为全面、完整地记录展示淳安经济社会发展历程和全貌,现面向各乡镇、县属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广泛征集老照片,届时将作为新中国成立70周年摄影作品展的重要组成部分。
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01征集主题全面征集反映新中国成立以来,淳安县自然风光、风土人情、沧桑巨变、建设成就等各个方面的老照片,全方位展现淳安人民无私奉献、艰苦奋斗的精神风貌和追求康美生活的美好向往。
02征集范围
1.照片拍摄时间需在1949年至2018年间;
2.反映淳安经济社会发展及重大事件、重要会议、重要活动、重大工程建设的老照片;
3.反映淳安县辖区内老办公大楼、老街道、老社区、老学校、老工厂、老民居、老字号变迁等内容的老照片;
4.反映我县地形地貌、山川河流、自然景观以及重要桥梁、建筑、历史文化遗迹等历史风貌和时代变迁的老照片;
5.具有历史文化价值和时代印记的纪实性老照片,包括民风民俗、民间工艺等;
6.反映时代变迁、生活变化,具有生活气息的老照片。
03征集时间
2019年3月28日-2019年8月15日
04作品要求
1.作品必须围绕活动主题,并在淳安县拍摄的原创作品。要求影像清晰,原始照片或翻拍的均可,黑白、彩色,尺寸不限,单幅、组照均可;
2.老照片须附文字说明,原则要求注明每幅照片的标题、拍摄时间、照片记载的事件、地点、人物姓名以及与照片内容相关的历史背景等。
05征集数量及稿酬
150幅(组)入展作品,稿酬各人民币300元/幅(组)。
06投稿方式
1.纸质照片可通过邮寄或直接送达淳安县委宣传部文创办(地址:淳安县千岛湖镇新安北路18号203室,邮编:311700,联系人:江苏华,电话:0571-64810207)。
2.电子文档要求JPG格式5M以上,请发送电子邮件至234370502@qq.com(邮件主题请注明:建国70周年摄影作品展老照片征集,并提供真实姓名、联系电话、联系地址)。
07其他事项
1.征集到的老照片(纸质和电子版)经扫描或翻拍后退还提供者。
2.对征集到的老照片,县委宣传部拥有使用权,作者享有署名权。
3.作品如涉及著作权、版权、肖像权或名誉权纠纷,责任均由作者自负。
4.本次征集活动解释权归属县委宣传部。
版权归淳安发布所有,转载须告知!
稿件来源:县委宣传部
图片:来源于网络
千岛湖传媒中心淳安发布编辑部编发
责任编辑:吴若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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