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查干湖景点宣传语征集活动的通知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查干湖重要指示精神为指导,按照《“牢记嘱托 生态振兴”主题系列宣传实践活动方案》要求,在查干湖主要景点设置宣传标语,体现查干湖景区的自然与人文景观有文化、有精神、有灵魂。县委宣传部决定在全县开展查干湖景点宣传语征集活动。具体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10处景点:花海、南湖竹筏码头、野鸭岛、青山头、塔虎城、渔猎博物馆、郭尔罗斯博物馆、成吉思汗召、王府陈列馆、满蒙文碑。
二、征集时间
2019年6月14日起至2019年7月20日止
三、征集对象
各党委(党组)、各群团组织、社会组织及个人
四、作品要求
1.政治性强,内容健康。参选作品要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和价值导向,紧紧围绕各景点历史背景、人文文化、地域风格及民族特色创作宣传语;同时,具有较强的思想性和应用性,易于不同文化背景的人认知和接受。
2.语言精准,艺术高雅。创作的宣传语要朗朗上口,形象生动,富有美感和艺术感,便于记忆和传颂,一般在20个字以内。
五、投稿方式
所有参选作品均应注明作者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通讯地址、联系方式,并通过指定邮箱投稿(不接受传真投稿):xuanchuanbu2010@126.com,作品要注明“征集”字样,并对作品内容、创意进行简要说明。
联系电话:0438-2122010
六、活动步骤
(一)征集阶段(6月14日——6月24日)
通过广泛宣传动员,采取组织推荐和个人自荐两种形式进行征集。
1.组织推荐:全县各党委(党组)、群团组织负责推荐一组10条以上原创宣传语(注:每处景点推荐1条以上原创宣传语),并由单位主要领导签字盖章报送到宣传部社会宣传科;各单位的活动开展情况将纳入年末绩效考核。
2.个人自荐:社会组织及个人可直接投稿参加宣传语征集活动,作品内容为一组10条以上原创宣传语(注:每处景点推荐1条以上原创宣传语)。
(二)初评阶段(6月25日——6月30日)
1.成立评审委员会,对所有参选作品进行初步评审,每处景点选出3条入围宣传语。
2.经评审委员会初评后,再由前郭县委、县政府、查干湖旅游经济开发区相关领导再次审核并确定入围作品。
(三)网络投票阶段(7月1日——7月8日)
入围作品将在“前郭发布”微信公众平台、“前郭发布”新浪政务微博、“今日前郭”APP以及前郭新闻网等新媒体平台进行展示。手机用户可关注“前郭发布”微信公众平台进行投票,投稿人可以通过微信、微博等载体分享展示自己作品,但不得违规刷票,一经发现将取消评选资格。
(四)终评阶段(7月9日——7月20日)
终评采取评审委员会打分+网络投票结果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评选出最终获奖作品,并在县内主要新闻媒体上公布评奖结果。
此外,根据各党委(党组)、各群团组织推荐宣传语的数量和质量,评选出优秀组织奖。
七、评分规则
网络投票满分为40分,评审委员会打分满分为60分,二者相加为作品总得分。
(一)网络投票
每处景点得票最高的作品得40分;得票第2名作品得30分;得票第3名作品得20分。
(二)评审委员会打分
1.评审委员会由前郭县委、县政府、查干湖旅游经济开发区领导及新媒体相关专业人士组成,以公平、公开、公正为原则,进行现场打分。
2.通过现场展示入围作品,评委根据作品的政治性、主题性、创意性、艺术性进行评分。
3.设置评委6名,每名评委评分满分为10分,6名评委的分数总和即为该作品评审委员会的总得分。
4.作品总得分相同情况,按网络投票排名先后排序。
八、奖励办法
此次宣传语征集活动每处景点最终采用宣传语1条,评选出优秀组织奖5个,优秀个人奖10名,入围奖30名。具体奖励办法如下:
(一) 优秀组织奖
优秀组织奖5个(价值500元奖品)并颁发荣誉奖状,年末考核时对完成此项工作情况酌情加分。
(二)优秀个人奖
1.一等奖1名(价值1000元奖品)并颁发获奖证书;
2.二等奖2名(价值500元奖品)并颁发获奖证书;
3.三等奖7名(价值200元奖品)并颁发获奖证书。
(三)入围奖
入围奖30名,均获纪念品一份。
九、说明事项
1.入围、入选作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的有关规定,作者(投稿人)须承诺其作品的著作权全部归查干湖旅游景区所有,凡投稿人均被视为认可本通知所表达的全部内容。参选作品必须为原创作品,如涉及侵权行为,由作者(投稿人)本人承担一切后果。
2.如参选作品有内容相同的,以投稿时间先后顺序为准;若参选作品经专家评审认定无一作品达到相应等次的,该等次奖空缺。
3.本次征集活动为公益活动,请参加活动的投稿人自留底稿。
中共前郭县委宣传部
2019年6月14日
来源:前郭县委宣传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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