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乡市创建森林城市LOGO、宣传标语征集活动方案

点击数: 发布时间:2019-07-30 

为进一步推进湘乡市“森林城市”创建工作,切实推动湘乡市城市森林的发展,湘乡市创建森林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湘乡市林业局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湘乡创建森林城市LOGO及宣传标语征集活动。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湘乡市创建森林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湘乡市林业局

执行单位:湘乡市融媒体中心

二、征集内容

(一)“湘乡市创建森林城市”LOGO设计征集

(二)“湘乡市创建森林城市”宣传标语征集

三、征集要求

(一)LOGO设计及宣传标语作品要求紧扣“湘乡市创建森林城市”概念和“建设实力湘乡、打造幸福龙城”的要求,充分体现“让森林走进城市,让城市拥抱森林”“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内涵和特色。

(二)LOGO设计及宣传标语作品要求绿色阳光、低碳活力、有现代感,导向正确、形象正面健康。

(三)LOGO设计及宣传标语作品应易于推广传播,实用性强,可在网站、文件、信笺、宣传用品和媒体宣传等各种场合、载体上使用。

(四)LOGO设计作品提交文件应包括彩色稿、黑白稿(网格图)以及两种设计标准图稿。

(五)LOGO设计及宣传标语作品中不得出现任何与创作者有关的信息。

四、征集形式及程序

(一)征集形式:向社会个人或组织公开征集作品

(二)征集程序:

1、公开征集:2019年7月1日—2019年9月1日

提交参赛文件的最后期限为2019年9月1日17:30,逾期无效。

2、初步筛选:2019年9月15日前

公开征集结束后,由主办单位邀请承办单位和相关专家对提交作品进行初选,产生入围作品。

3、媒体公告及网络投票:2019年9月16日—2019年9月25日

入围作品进入公众网评,作品按网评排名得出网评得分。

4、内部评选:2019年9月30日前

主办单位组织有关单位领导、专家对入围作品进行打分。

5、公布结果及公示:2019年10月8日

评选结果将在湘乡电视台、湘乡网及官方微信公众号上公布,同时电话通知获奖作者。

五、奖励

(一)LOGO设计奖金

1、最终采用(1个):人民币10000元整/个作品

2、网络人气奖(5个):人民币1000元整/个作品

(二)宣传标语奖金

1、最终采用(20个):人民币500元整/个作品

2、网络人气奖(10个):人民币200元整/个作品

(三)证书:主办单位将为获奖作品颁发证书。

六、报名要求

只接受邮件报名。参选方案须在2019年9月1日17:30前以电子文本形式发送到指定邮箱(124484951@qq.com),过期投稿无效。

(一)每位参赛者(个人以身份证为准;机构以单位名称为准)提交的LOGO设计作品1个;提交的宣传标语作品不得多于3条。参赛者可同时参加两个项目的征集活动。

(二)如参赛作品出现雷同现象,即以投稿时间先后顺序为准,先报名作品自动进入评选环节,其他作品自动作废。

(三)全体参赛者需提交完整的参赛报名资料,包括:

1、活动报名表 (查看原文,底部有跳转连接)

2、作品创意说明(该作品所蕴含的意义、寓意、背景等)

3、作品(按要求格式提交作品)

(四)LOGO设计参赛者作品提交文件要求:

1、LOGO设计作品上应附有设计的图样、技术说明(图样的尺寸、比例、颜色等)和设计图样的理念说明。

2、LOGO设计作品均以电子稿形式提交,作品电子稿及压缩文件包命名格式均为“湘乡市创建森林城市LOGO设计征集投稿+参赛者姓名”。

3、文件包中含AI或CDR矢量图格式文件及JPG文件。JPG分辨率不低于300dpi(像素/英寸),JPG尺寸为A4。

(五)宣传标语参赛者作品提交文件要求:

1、宣传标语作品以WORD文档提交

2、文件命名格式均为“湘乡市创建森林城市宣传标语征集投稿+参赛者姓名”。

(六)所投稿件概不退还,请设计者自留底稿。

七、其他要求

1、参赛者必须保证提交未经任何形式公开发表过的原创作品,如有侵权行为,自行承担法律责任。

2、获奖作品和采用作品的一切知识产权归主办单位所有,主办单位有权对最终采用的作品进行任何形式的使用、修改、保护及进行许可使用,参赛者不得再在其他任何地方使用该设计作品(署名进行行业作品比赛除外)。

3、本次征集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归湘乡市创建森林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所有。

湘乡市创建森林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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