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砚山江那“我和我的祖国”第二届乡村 文化旅游节旅游形象宣传语征集公告

点击数: 发布时间:2019-09-11 



(砚山县形象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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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那镇地处砚山县城,是全县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气候宜人、人杰地灵,有“土陶”“玛瑙”两张文化产业“名片”,有生态园、诸葛山风景区、迷人的小海湾“黄金海岸”等风景区。有“全国文明村镇”、“国家级生态文明镇”的美誉。为全面提升江那全域旅游的知名度、美誉度和影响力,以更直观、简练、形象的方式对外展示江那镇旅游的独特魅力,阐释江那旅游文化内涵,中共江那镇党委、江那镇人民政府今起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江那旅游主题形象宣传语,诚邀您的参与。


一、征集时间

2019年9月1日起至2019年9月25日止

二、征集范围

面向全社会,任何合法组织和个人均可参加。

三、作品创作和设计要求

1.应征作品要能够充分反映江那镇旅游资源的鲜明特色和深厚历史文化底蕴,具有准确表现力、吸引力和号召力。

2.文字精炼、主题鲜明、简明易记,具有独创性和感染力;

3.适合在各类媒体和海内外广泛传播,符合国家有关法规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4.宣传语一般不超过16个字。纸制版统一用A4纸打印,或提交WORD文档电子版,并附简要的创意和设计说明。

四、作品投稿方式

1.作品以电子版或纸质版的方式投稿。所有应征原始稿件(纸质和电子邮件)均应注明作者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通信地址、联络电话、E-MAIL。

2.电子邮件提交:请发送电子1424035131@qq.com、 电子邮件标题为:作者姓名+江那旅游主题形象宣传语+联系电话。

五、评选方式

由江那镇第二届乡村文化旅游节领导小组及其他相关人员组成评审组,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分别进行评审。评审组先分别确定入围作品,在充分征求公众意见后,再对入围作品进行终评,评选结果将在有关媒体上公布。如征集不到合适的作品或征集到的作品数量较少,奖项可空缺。如有雷同作品,按照先投先录的原则处理。

六、奖励设置

江那镇旅游主题形象宣传语征集分别设置一等奖1名,入围奖5名。

宣传语征集一等奖奖金2000元;入围奖奖金各500元。

七、相关说明

1.应征作品不得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相关法律法规,不得含有任何涉嫌国别歧视、民族歧视、种族歧视、宗教歧视或者其他有悖于社会道德风尚和良好风俗的内容。

2.根据《著作权法》规定,凡获奖应征作品投稿人须承诺其获奖作品的著作权全部归江那镇所有,江那镇拥有作品修改权。

3.凡获奖应征作品须为原创,无侵犯他人著作权等行为,因作品侵权而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均由投稿人自行承担,江那镇不承担任何责任。

4.本次活动不收取报名费,所投作品不退稿,请投稿人自留底稿,所有投稿作者必须使用真实姓名,获奖者需本人凭身份证领奖。

5.凡投稿人均被视为同意本征集启事所有条款。

6.本次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归江那镇人民政府。

未尽事宜由江那镇人民政府解释。

7.联系方式

联系人:蒙义尚

联系电话:13577611811


来源:砚山县江那镇人民政府

制作:杨朝仙

编辑:唐玉美

责编:杨增菊 王春梅


(以上消息属砚山县融媒体中心版权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和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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