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河镇“镇歌”歌词征集活动
为进一步塑造新河城镇形象,大力实施文化精品战略,打造城镇听觉标识,激发广大干部群众热爱家乡的自豪感和使命感,新河镇党委、政府决定开展新河镇“镇歌”征集活动。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01
征集要求
镇歌歌词作品要准确反映新河地域文化特色和新河人自信昂扬、奋勇争先的时代风貌。作品力求构思新颖、昂扬大气,语言优美、健康向上、长短适度、朗朗上口,富有感染力和凝聚力,能给人留下深刻印象。
02
征集范围
面向全社会征集,所有关心和支持新河发展建设的单位和个人均可参与。
03
征集时间
歌词征集时间2019年6月1日至7月10日。
04
评选办法
征集结束后,新河镇将组织评审小组对来稿作品进行公开、公平、公正评选。
本次征集镇歌活动,评选产生入围作品6首。入选歌词和确定为镇歌歌词不重复奖励。奖项可以空缺,个人所得税自理。对所有入围歌词颁发证书。
奖项设置:
一等奖:1名奖励5000元
二等奖:2名各奖励1000元
三等奖:3名各奖励500元
优秀奖:5名各奖励300元
05
投稿须知
☑ 每位作者限报2个以下作品,并提供一式3份应征作品。
☑ 应征作品须原创作品,并附创意说明,简述作品构思及意义,字数一般在300—500字。
☑ 应征作品均应提供A4纸书面稿件,并注明新河镇镇歌歌词征集、作者真实姓名、联系方式、身份证号等有效信息。所有稿件恕不退还,请作者自留底稿。
06
来稿方式
1.邮寄地址:温岭市新河镇人民政府310办公室
2.联系人:李如明
3.联系电话:0576-86598093;13626630033
4.邮箱地址:416611859@qq.com
07
特别说明
1.投稿作品应为原创作品,如涉及版权纠纷,一律由作者本人负责,并追回已发奖金和证书。
2.根据我国《著作权法》有关规定,温岭市新河镇人民政府对入选作品拥有所有权、修改权和使用权;所有应征作品的复制权(印刷、录音、录像、发行、表演、电视播放、广播、网络传播)归活动主办方所有。
3.新河镇人民政府对本次活动拥有最终解释权。
【新河镇简介】
新河镇是温岭市五大区块之一,温岭市"金十字"中心城区的东部组团。新河镇区域面积71.4平方公里,人口12万,辖62个村7个居。新河镇是浙江省中心镇、浙江省历史文化保护区,先后荣获中国乡镇综合实力500强、全国百佳历史文化名镇、全国教育"两基"工作先进单位、浙江省文明镇、浙江省十大特色乡镇、浙江省旅游强镇等称号。
【投稿格式】
中共温岭市新河镇委员会
温岭市新河镇人民政府
2019年5月24日
征集官方网站:https://www.1zj.com/             官方微信公众号:征集网
征集发布电话:159-677-55955(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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