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文启事】区委宣传部、区文联开展“我和我的祖国”征文征集活动通知

点击数: 发布时间:2019-04-25 

  为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大力弘扬爱国主义精神,中宣部“学习强国”学习平台正在组织“我和我的祖国”大型征文征集活动。为做好我区征文征集推送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紧紧围绕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这一主线,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艺工作的重要论述和指示精神,以“个人”与“国家”的关系为视角,用文艺的形式生动展现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国家取得的辉煌成就,生动展现中国人民追求幸福生活努力奋斗的精神风貌。用文艺表达人民群众对祖国的赤子之情,激励和鼓舞全国各族人民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奋斗。

  

  二、活动时间

  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19年6月18日。

  

  三、作品体裁

  (一)文学类:中短篇小说、中短篇报告文学、散文(10000字以内)和诗歌。

  (二)摄影类:近几年创作且未经发表的记录类影像,允许适度调整亮度,但不允许修改图片内容;彩色、黑白均可,题材需符合征集内容,单幅、组照均可(组照4-8幅),每组组照按一幅作品计算;所有作品,请配作品说明(拍摄时间+地点+作品名+适当阐释)。

  (三)短视频类:时长15分钟以内的视频短片,分辨率:1920x1080像素;编码:H264;码率:9000kpbs以上;格式:Quick Time;字幕:简体中文/英文;语言:中文标准普通话。

  

  四、活动要求

  (一)各单位在接到本通知后请积极组织本地本系统本单位征文征集活动,并根据实际情况按规定日期报送优秀作品。“学习强国”学习平台将重点发表优秀短视频,请重点组织短视频类作品的拍摄和报送。

  (二)各镇、街、区直单位要把好报送作品的政治关和质量关。报送作品需突出思想性和艺术性,拥护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播社会正能量。报送作品必须为原创作品,应保证不侵犯第三人的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合法权益,如有侵权,由投稿人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三)广东学习平台将开辟专栏选登来稿,并推送优秀稿件至“学习强国”学习平台发表,参与全国评奖。一旦被采用,广东学习平台将拥有全部版权。

  (四)报送作品务必注明作者的真实姓名、所在单位、通讯地址、联系电话等,请报至区文联。

  联系人:刘敏华,8222295 ;谭颖欣,3316932

中共江门市蓬江区委宣传部

江门市蓬江区文学艺术界联合

2019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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