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第二届“红船颂·南湖情”全国原创歌词、歌曲征稿启事

点击数: 发布时间:2019-05-06 

红船颂 南湖情

为了进一步弘扬红船精神,讴歌新时代美好生活,2018年举办了首届“红船颂·南湖情”全国原创歌词作品征集活动,得到了社会强烈的反响。经主办方研究决定,举办第二届“红船颂·南湖情”全国原创歌词、歌曲征稿活动。

稿


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

中国合唱协会

浙江省音乐家协会

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

中共嘉兴市南湖区委宣传部

嘉兴市南湖区文化和旅游局

嘉兴市南湖区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花港词刊》杂志社


征集主题和内容

以“红船”和“红船精神”为主题的原创歌词、歌曲。


征集时间

即日起至2019年7月31日。(以当地邮戳时间为准)。


征集要求

(向上滑动启阅)

1. 投稿作品要以“红船”作为创作的重要元素,以“弘扬红船精神”为主题。作品要集思想性、艺术性于一体,充分展现首创、奋斗和奉献的红船精神内涵,展现时代特征、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


2. 投稿作品形式可以是独唱、二重唱、合唱等。


3. 投稿作品须为原创,未公开发表且未参加演出或比赛,不得侵犯任何第三方的著作权、商标权和其他知识产权。作者一经投稿,即表示同意主办单位拥有作品的使用权,主办单位有权对其进行公益性的宣传、演出和推广。本次征集活动概不退稿,请作者自留底稿。


4. 歌曲征集请作者可根据首届“红船颂·南湖情”全国原创歌词获奖作品(19首)进行谱曲(详见《词刊》2019.01(总第326期)P39-42页;《花港词刊》2019第一期P28-29页。)也可自行作词进行谱曲创作。请作者提交曲谱和音乐小样(含伴奏和录音小样)各一份。(歌曲如为合唱歌曲还需提交钢琴谱一份)



评选办法

1. 歌词征集活动结束后,主办单位将组织专家进行评选,从投稿作品中评选出最佳歌词、优秀歌词、入选歌词及入围歌词各若干名,分别给予5000元、3000元、2000元和1000元的创作奖励,并颁发荣誉证书。


2. 歌曲作品征集活动结束后,主办单位将组织专家进行评选,从投稿作品中评选出最佳歌曲、优秀歌曲、入选歌曲及入围歌曲各若干名,分别给予30000元、20000元、10000元和5000元的创作奖励,并颁发荣誉证书。


投稿方式

投稿作品需用A4纸打印,报送者需在信封上注明“‘红船颂·南湖情’全国原创歌词歌曲征集活动”字样,并在稿件上注留作者姓名、性别、联系电话、联系地址、联系邮箱等信息。

稿件寄至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文化和旅游局,同时请将电子稿和音乐小样发送至指定邮箱。


通讯地址

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湘溪路22号(南湖区文化和旅游局1017室)

邮 编

314021

联系人

陆雅菊

电 话

0573-82051910

传 真

0573-82053913

邮 箱

534838442@qq.com


中国合唱协会
浙江省音乐家协会
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政府
2019年4月28日


第一届

2018年

精彩回顾

来源 | 区文化和旅游局

编辑 | 徐卉 王昭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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