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靖边县县歌歌词的启事
为深入挖掘我县自然和历史文化资源,传承传统文化,弘扬时代精神,扩大靖边的知名度、美誉度,推动我县精神文明和文化事业持续繁荣发展。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面向全社会开展县歌歌词征集活动,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一)主办单位:中共靖边县委员会、靖边县人民政府
(二)承办单位:政协靖边县委员会
二、征集目标
公开征集确定县歌主歌1首、副歌5首,采取词、曲分步征集办法,本次只征集歌词。
三、评选办法
(一)初评阶段:对所有应征作品按照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进行初评,由初评评审专家从应征作品中海选出歌词70首。
(二)复评阶段:由省级复评评审专家在海选出的70首歌词作品中,评选出20首歌词,并对这20首歌词另择时间进行征曲。
四、征集时间和参与范围
歌词征集自发布之日起,至2019年9月30日止(以收稿日期为准),曲谱征集时间另行发布。
全国范围内的专业和业余词作者均可参加。
五、作品要求
(一)以歌颂靖边为主题,突出时代精神,充分表现靖边的历史内涵、地域特色、人文精神,着力赞美靖边崭新形象。
(二)歌词内容要求健康向上,抒发热爱靖边的情怀,展示靖边魅力,凝聚发展力量,富有时代气息,易于传唱普及,能充分展现歌词内涵。
(三)体裁、风格、表现手法提倡多姿多彩,作品自行命题。
(四)有关靖边县的县情文字、图片介绍可登陆靖边县人民政府网查询(http://www.jingbian.gov.cn/)。
六、投稿须知
(一)必须是原创作品,未以任何形式发表过,不得抄袭,因抄袭产生的后果由应征者自负。一旦发现作品侵犯他人著作权或因其他侵权行为而产生法律和经济纠纷,将取消其参评资格,对已发放的奖金全额追回,其相应的法律责任由投稿人自行承担。
(二)歌词采用中文创作,版式为A4纸。同时提交歌词(纸质版、电子版或手写稿均可)。
(三)每位作者投稿不得超过2首。
(四)本次活动不收报名费,作者因参赛而产生的一切费用均需自理。作品不退还,请投稿者自留底稿。
(五)投稿人简述作品构思及意义,字数一般在300—500字左右。
(六)来稿须注明作者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住址、工作单位及联系电话。
(七)网络投稿请发至邮箱:165322123@QQ.com、38263141@QQ.com。信件邮寄地址:政协陕西省靖边县委员会办公室,收件人:姬女士、张女士,邮编:718500,联系电话:0912-4647129、0912-4647570,信封正面请注明:“靖边县县歌征集”字样。
七、奖项设置
在本次公开征集活动中,对确定为县歌主歌(1首)的词作者奖励5万元,曲作者奖励7万元;对确定为县歌副歌(5首)的词作者分别奖励0.5万元,曲作者分别奖励1万元。
八、其他事项
(一)本次征集的获奖作品,一切知识产权归属靖边县,作者享有作品的永久署名权和获得一次性奖励报酬的权利。靖边县有权对获奖作品进行增删修改和再创作;未获奖作品,作者可自行处理。
(二)此次启事只征集歌词,待选出20首入围歌词后,再择时发布入围歌曲征曲启事。
(三)原则确定县歌主歌1首,副歌5首,具体根据作品质量而定。
(四)本次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归靖边县县歌征集创作领导小组。
靖边县县歌征集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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