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充分展示“大爱镇江”时代内涵,用美丽的歌声传播“大爱”精神,用悠扬的旋律凝聚“大爱”力量,现面向全社会开展“大爱镇江”主题歌曲征集活动。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镇江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承办单位:镇江市文化广电产业集团、镇江市艺术剧院。二、征集对象 全国词、曲专业创作者和广大业余爱好者。三、征集时间 即日起至2019年8月15日。四、作品要求 1.作品要能充分体现“大爱镇江”深刻内涵,展现“大爱镇江”精神风貌,诠释镇江道德高地建设的生动实践与丰硕成果。 2.作品要求主题鲜明,积极向上,歌词生动,旋律优美,具有较强的艺术表现力和感染力,有利于广泛传唱和传播。 3.参赛作品必须是参赛人或团队的原创音乐作品,要求参赛者提供录制好的完整原创歌曲,其中包含有演唱、歌词、伴奏、曲谱等内容。作品演唱形式不限,独唱、合唱、齐唱、重唱等多种演唱形式均可,每位作者或每个团队限投1首歌曲。 4.作品须具备自有版权,拥有合法著作权,不得使用已有作品或抄袭他人作品,不得有侵犯第三方著作权或其他知识产权等侵权行为,由此引发的一切责任均由作品提供者承担。 5.所有获奖音乐作品,主办方拥有对录用作品的使用权和修改权,并能对其进行录制、出版、举办音乐会、宣传、推广等,作者享有署名权。 6.所有参评作品恕不退稿,请作者自留底稿。
五、投稿方式 请在截稿日期前将参赛作品发送至邮箱zjswmbzhc@126.com,并在邮件主题标明“‘大爱镇江’主题歌曲征集大赛”字样,所有来稿需提供以下所有资料。1.曲谱。曲谱以简谱形式提供(统一用A4格式),要求谱写清晰。2.词稿。词稿用word文档、A4纸排版、字数不限。3.原创歌曲演唱小样的MP3文件。4.请提供简要创作说明、作者姓名、身份证号码和联系方式。镇江市文明办联系人:张金强联系电话:0511—80826034六、奖项设置 主办方将组织专家对征集的作品进行评定,分别评出歌曲一二三等奖,颁发获奖证书及奖金。 一等奖1首,奖金50000元。 二等奖2首,奖金各10000元。 三等奖3首,奖金各5000元。 获奖作品颁发荣誉证书,获奖作品个人所得税由主办方代扣代缴。 凡应征者则视为同意本征集公告相关要求,活动最终解释权归主办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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