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
我们喜迎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
70年披荆斩棘,
70年风雨兼程,
70年来新中国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我们倍感骄傲和自豪。
为献礼祖国70华诞,
大力弘扬爱国主义精神,
特开展“我的祖国,我的崂山”征文活动,
面向全国征集相关作品。
紧紧围绕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这一主线,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艺工作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精神,以“个人”与“国家”的关系为视角,生动展现崂山区奋进新时代、阔步新征程所取得的辉煌成就,充分展示崂山人民热爱祖国、艰苦奋斗、向上向善、追求美好生活的精神风貌,重点描绘崂山的美丽乡村风貌、展现崂山的乡村振兴成果、彰显崂山的山海风土人情,表达对祖国的赤子之情,激励广大人民群众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不懈奋斗。
主办单位:青岛市作家协会
青岛市文学创作研究院
崂山区委宣传部
崂山区文联
承办单位:《青岛文学》编辑部
崂山区作家协会
自征文启事发布之日起至2019年10月31日。
投稿体裁:可为小说、散文和诗歌。
投稿要求:文稿采用word文档电子版,并注明作者姓名、笔名、性别、联系地址、邮政编码、手机或电话。
投稿方式:以电子邮箱形式发送。为保证投稿顺利,请将文稿同时发送两个邮箱:10966007@qq.com和qdlswl@126.com。
投稿邮件标题注明“【国庆】”。
一等奖1名:奖金5000元并颁发获奖证书;
二等奖4名:奖金1000元/人并颁发获奖证书;
三等奖8名:奖金500元/人并颁发获奖证书;
优秀奖20名:奖金200元/人并颁发获奖证书。
1. 来稿作品要坚持正确政治方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播正能量,弘扬真善美,突出思想性和艺术性。
2. 来稿作品必须为原创作品,且此前未在国家正式出版物发表,符合体裁要求,用少数民族文字创作的作品请译成汉语投稿。
3. 投稿者应对作品拥有完整的著作权,并保证其所投送的作品不侵犯第三人的包括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合法权益。
4. 来稿版权归活动主办方和作者所有,活动主办方有权对征集作品公开发表、结集出版、播出推送、展览展示等。
5. 单人投稿数量不限,所投稿件均可参加评选,只计最高奖项。
6. 本征稿启事解释权属于主办单位。凡投稿者,即视为已同意本征稿启事所有规定。
本次征文活动成立组委会,负责统筹协调活动开展。所征集作品由组委会办公室邀请专家学者分别组成评委会进行评审,并按照不同奖项进行奖励。征文期间,主办方将选择部分优秀作品在“崂山文艺”微信公众号、《青岛文学》等媒体渠道刊发。征文结束后,优秀作品将结集出版。活动评选结果将在“崂山文艺”微信公众号发布。
征文咨询电话:0532-66607521
欢迎关注「崂山文艺」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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