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全国人民调解论坛
征文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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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为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民调解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推动人民调解不断创新发展,为社会治理体系的现代化发展提供借鉴。中华全国人民调解员协会、宁夏回族自治区司法厅、宁夏法学会、宁夏警官职业学院拟于 2019 年 10 月在宁夏银川举办“全国人民调解论坛”。为加强理论研究,现向全国高校、科研院所、司法行政机关、人民调解员协会、人民调解组织等开展以“新时代 新调解 新作为”为主题的征文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文内容
(一)矛盾纠纷多元解决机制研究;
(二)城乡基层社会治理的理论与实证研究;
(三)“枫桥经验”的工作理论研究
(四)人民调解工作理论与实证研究;
(五)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研究;
(六)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衔接机制研究;
(七)其他与主题相关的研究。
二、征文范围
(一)各高校、科研院所、党校、行政学院等;
(二)各级政法机关(政法委、法院、检察院、公安、司法行政机关);
(三)人民调解组织等。
三、征文要求
(一)具体论文题目可围绕会议主题自拟,论文应具有一定的学术价值与创新性,一般为未公开发表的论文,字数控制在 8000 字左右。作者须保证所提交的论文没有知识产权争议。
(二)论文首页请注明作者姓名、所在单位、职称或职务、电子邮件、联系电话等。
(三)论文按照标题、副标题、作者、摘要、关键词、正文、参考文献的顺序撰写。注释采脚注,每页重新编号。正文中标题按“一、(一)、1.”排序。
(四)论文截止时间
论文征集至2019年9月30日截止。
(五)投稿方式
征文请通过电子邮箱发送至深圳市法学会邮箱:szsfxh88@126.com,我会统一推荐至宁夏回族自治区法学会,邮件标题请注明“论坛征文+作者姓名+单位”,电子文档名称为“姓名+论文标题”。
四、论文的使用
(一)符合上述条件的论文,将由本次论坛会务组集结后统一打印装订供参会人员交流学习。
(二)组委会将组织专家学者从提交论文中评选优秀论文,由中华全国人民调解员协会颁发获奖证书。
(三)组委会届时向优秀论文作者发出正式会议邀请,并根据大会研讨的需要安排部分获奖论文作者作交流发言。
联系人:张楚敏
电话:82661299, 13798940619
附:《关于组织开展全国人民调解论坛征文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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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丨HX、CC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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