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切实将全国教育大会、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座谈会和全国网信工作会议精神贯彻落实引向深入,结合教育部思想政治工作司、中央网信办网络社会工作局《关于举办第四届全国大学生网络文化节和全国高校网络教育优秀作品推选展示活动的通知》要求,现开展第四届全国大学生网络文化节厦门大学校内作品征集活动
一、目的意义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为主线,进一步把全国教育大会、全国高校思政会、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座谈会和全国网信工作会精神贯彻落实引向深入,鼓励引导广大青年学生积极参与网络文化作品创作生产,全面提升网络素养,唱响时代主旋律,着力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三、活动对象
全日制在校学生;参赛者可以个人或者团队方式报名。
四、作品评审及推选
(一)评审标准
本次作品征集大赛将邀请专家进行作品评审,根据作品类型分别评选。基本要求为是否通过网络平台传递青春正能量,重点考察创新性、网络影响力、内涵深度、制作水平等指标。
(二)奖项设置
依据作品类型分别评审,各设特等奖1名,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优秀奖若干名,同时评选优秀指导老师、优秀组织奖等专项奖若干项。根据作品实际情况,经评审专家合议,个别奖项可空缺或者调整名额,组织方拥有最终解释权。
对获奖作品奖励证书和奖金,其中音频类、摄影类、网文类、其他类网络创新作品特等奖各800元,微电影类、动漫类、校园歌曲类、公益广告类、短视频类特等奖2000元,特等奖视情况确定是否空缺。网文类、摄影类、音频类、其他类网络创新作品一等奖500元、二等奖400元、三等奖300元;短视频类、动漫类、公益广告类、校园歌曲类一等奖1000元,二等奖800元,三等奖600元;微电影类一等奖1200元,二等奖800元,三等奖600元;优秀奖不设奖金。
(三)择优推荐
本次活动为第四届全国大学生网络文化节厦门大学校内作品征集赛,获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作品奖将由学校推荐参评第四届“全国大学生网络文化节”的对应竞赛单元。获奖团队需要按照学校后续相关要求及通知上传作品,若未成功上传作品,将视为放弃参赛,学校将取消其获奖资格。
优秀奖作品或未获奖作品可自荐参加第四届“全国大学生网络文化节”作品评审,详情参见教育部思政司网页相关通知:
http://www.moe.gov.cn/s78/A12/A12_gggs/A12_sjhj/201908/t20190821_395390.html
请于学校公布推荐名单后,确认未被推荐的作品再自荐参与,请勿重复参与,否则将被主办方取消参赛资格。
五、注意事项
1.所有参赛作品须为2018年10月1日至活动提交截止日期间创作的作品。
2. 作品严禁剽窃、抄袭。参加推荐者应确认拥有作品的著作权。关于剽窃、抄袭的具体界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及相关规定。主办方与承办方拥有对参加推荐作品进行宣传推广、展览出版的权利,但不承担包括因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著作权、商标权等纠纷而产生的法律责任。如出现上述纠纷,组委会保留取消其参加征集资格的权利。
征集校园原创歌曲,分享成长感悟,定格青春记忆。作品分为原创和改编两大类。原创作品是指完全自主作词作曲的音乐作品,或借鉴部分(不超过八小节)现成作品的音乐元素创作的音乐作品;改编作品是指在该作品首发表演形式的基础上进行改编和创新的二度创作作品。所有作品可制作成短视频展示,利用互联网音乐或短视频平台增加网络人气,扩大影响力,原创作品需提交歌词和曲谱。每件作品作者限3人以内,可配1名指导教师。
截止日期:2019年9月25日
联系人及电话:张秀丽老师 0592-2182879
邵茗宇 13850004275
投稿邮箱:157031253@qq.com
详情附件(第四届全国大学生网络文化节作品创作选题指南)请见网址:
https://xsc.xmu.edu.cn/2019/0913/c3084a377031/page.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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