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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县直各部门,省州驻县单位:
为传承和弘扬我县优秀的民族文化和法治精神,更好地繁荣我县法治文化,激发广大群众参与法治宣传的积极性,经研究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普法民歌原创作品征集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具体通知如下:
一、征集时间
自本通知公布之日开始,截稿日期为2019年11月20日。
二、基本要求
1.作品为具有法治性、地域性、民族性、通俗性、时代性的普法民歌。要求是汉族的山歌以及苗族的苗歌、以及水族水歌。
2.歌词内容要求是原创的歌词,要以传统民间歌曲为基本腔调,内容突出法治主题。
3、歌曲旋律优美、流畅、富有感染力,易于人们接受、记忆和传唱。
三、作品奖励
本次大赛设如下奖项:
一等奖3名,奖金各1200元并颁发证书;
二等奖6名,奖金各800元并颁发证书;
三等奖10名,奖金各500元并颁发证书;
优秀奖15名,奖金200并颁发证书。
四、作品运用
本次大赛获奖作品署名权归作者,其余著作权归主办单位。获奖作品将汇编为《雷山县民歌普法读本》,并推荐给《贵州省民歌普法读本》和《黔东南州民歌普法读本》,如果入选省州普法读本,将另行给付稿酬并赠送读本。同时,作品将在今年“12.4”宪法日在县木鼓广场举行发奖并邀请民间歌手进行演唱,并现场录制歌碟免费发放给群众学习欣赏。
五、其他事项
1.投稿时一般应提供作品电子版,苗语和水语等少数民族语言应翻译为汉语。版面要求:A4纸,页边距上3、下3、左3、右2.5,字体:宋体4号字,每页不能超过30行,投稿时请注明作者姓名、工作单位或通讯地址、联系方式。
2.参赛作品如侵犯姓名权、名誉权、隐私权、著作权等,主办方有权取消其参赛资格,涉及法律责任由参赛者承担;
3. 各单位要把此次作品征集大赛作为开展普法工作的一项重要工作,动员广大干部职工踊跃投稿参赛。县苗学会及各民歌协会等也要积极组织广大会员创作作品参赛。
4.作品征集结束后,由主办单位抽选我县在文学及民歌领域方面有建树和影响的人员组成评奖小组,对作品进行匿名评选。
5. 投稿邮箱:875859028@qq.com。联系人:刘艳
中共雷山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
中共雷山县委宣传部
雷山县司法局
雷山县文体广电旅游局
雷山县教育和科技局
雷山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雷山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雷山县融媒体中心
2019年10月11日
附件:普法民歌作品征集内容参考范围
一、法理
1.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思想;2.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二、宪法
1.宪法的含义;2.公民的基本权利;3.公民的基本义务;
三、刑法
1.盗窃罪;2、毒品犯罪;3.抢劫罪;4.故意杀人罪;5.故意伤害罪;6.交通肇事罪;7.危险驾驶罪;8.诈骗罪;9.强奸罪;10.拐卖妇女儿童罪;11.赌博罪;12.污染环境罪;13.虐待罪;14.盗伐、滥伐林木罪;15.制造枪支、非法持有枪支罪;16. 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等。
四、民商法
1.民法总则;2.合同法;3.侵权责任法;4.消费者权益保护法;5.婚姻法;6.继承法;7.老年人权益保障法;8.妇女儿童权益保护法;9.残疾人保障法等。
五、行政法
1.社会治安管理处罚法方面的内容;
2.交通安全方面的法律;
3.禁毒方面的法律;
4.环境保护方面的法律;
5.食品药品安全方面的法律等。
六、党内法规
1.党章;2.廉洁自律准则;3.政治准则;4.纪律处分条例;5.问责条例;6.监督条例等。七、其他
1.扫黑除恶方面内容;2.脱贫攻坚方面内容;3.“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内容主办单位:雷山县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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