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贵港市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标识(Logo)评选结果的公示
为扎实推进贵港市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工作,提升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品牌效应和社会认知,营造全民关注、全民参与、全民创建的浓厚氛围,2022年2月至3月,我办面向社会公开征集贵港市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标识(Logo),征集活动得到全国各地各界人士的积极响应和大力支持,共收到应征作品210件。根据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经评审专家小组全面、专业、细致的评选,最终评审结果如下:一等奖1名,二等奖1名,三等奖1名(详见附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4月22日至4月27日。
任何单位或个人可在公示期内对评选结果提出书面异议。提供材料需注明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提出异议的单位或个人应对所提异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负责。对逾期、匿名或无具体事实根据的异议,以及涉及自身利益的不正当要求,不予受理。
如无异议,公示期结束后,请获奖者于2022年5月10日前将有效身份证、银行卡的复印件(复印件需签名,注明真实姓名、联系电话、联系地址及开户行)扫描发送至我办电子邮箱(ggscjb@163.com)。经我办核实相关信息后,将奖金以汇款形式发至获奖者提供的指定银行账户,并将证书以邮寄形式发至获奖者提供的指定收件地址。
征集官方网站:https://www.1zj.com/             官方微信公众号:征集网
征集发布电话:159-677-55955(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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