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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青岛市未成年人保护标识(LOGO)设计方案评审结果的公告

点击数: 发布时间:2022-06-07  截止时间: 0000-00-00 

 

 

 
 

为积极打造“青情卫童”未成年人关爱保护工作品牌,进一步提升青岛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品牌力和影响力,强化未成年人保护宣传工作的力度、深度和广度,前期青岛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了青岛市未成年人保护标识(LOGO)设计方案,得到了社会各界的积极响应和热情参与。在此,特向广大热心人士和应征者表示衷心感谢!

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经专家评审组的综合评定,最终确定入围作品6件,从中择优录用优胜作品1件,现将评审结果(见附件)予以公布。我办将于近日联系入围设计者并发放纪念证书。

 

附件:青岛市未成年人保护标识(LOGO)设计方案评审结果  

 

青岛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代章)

2022年6月2日

 

 

青岛市未成年人保护标识(LOGO)

设计方案评审结果

 

一、优胜作品:

 
 

作者:安佰刚(青岛金辉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一)标志释义:

1.五月的风:青岛标志性建筑,展示了岛城的历史足迹,深涵着催人向上的浓厚意蕴;

2.手型:代表“呵护、关爱、服务、保护”;

3.爱心:代表“爱心、关心、保护、责任心”。

标志由“青岛标志性建筑‘五月的风’、手、爱心、未成年人”等设计元素构成,明确青岛的地域特色。环抱的爱心结合未成年人及手型,突出对未成年人的关心与保护,也充分体现“一切为了孩子,为了孩子的一切,为了一切孩子”的理念。充满朝气与活力的人型,展现出未成年人对美好未来的憧憬,并体现出孩子们健康向上,积极乐观进取的精神。

(二)评审组意见:标识整体构思精巧,主题鲜明,内涵丰富,富有地域特色和时代感,艺术感染力及整体美感强,其Logo识别度高,具有较强的视觉冲击。

 

二、入围作品作者

 

李全民(河南省洛阳市栾川县栾川一高)

张嫣仪(青岛市十七中)

百灵(内蒙古自治区阿拉善盟左旗)

朱雨童(中国计量大学)

范冰冰(福建省南平市武夷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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