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春县医院始建于1888年,历经百代春秋,综合实力不断增强,现已发展为一所集诊疗、教学、科研、预防、保健为一体的综合性二级甲等医院,是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紧密型医联体协作医院、莆田学院医学院教学医院、泉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教学医院、交通事故定点医院、医保定点医院。医院布局合理、功能齐全、流程顺畅,是永春县生态化、现代化的医疗中心。
为加强医院文化内涵建设,体现医院核心价值观与医院服务,展示永春县医院良好形象,增强医院凝聚力和吸引力,促进医院高质量发展,更好地为永春人民服务,决定面向社会公开征集院徽、医院IP形象,现公告如下:
1、呈现医院当地的地域特色、深厚的文化底蕴和朝气蓬勃的发展魅力,有较强视觉冲击力;
2、体现厚德精医、传承创新的医院文化和关注民生、仁心仁术、德先于行、勇于创新、奉献为荣的医院精神;
3、便于设计转换,易于制作,也适用于标牌、印刷品、服装等载体使用;
1、设计具有融入医疗元素、医院元素的“卡通形象”;
2、形象设计应具有亲和力,展现医护人员的亲切形象,向大众传递人文关怀;
3、形象设计应体现永春地域文化特色,内涵积极向上,具有美观性(造型生动,色彩和谐,积极健康)、品牌性(贴合永春县医院的发展特色)、应用性(形象易于后续的衍生品设计延展与生产,便于造型深化与故事演绎)的特点,易于辨识,记忆点鲜明,便于传播;
4、需绘制品牌形象的三视图(含:正面、侧面、背面),并设计三个或三个以上能表现该形象特色的动作或表情(萌化、有趣的表情及肢体动作等)。
1、交稿方式:应征作品以电子文档形式发送至邮箱:ycxyybgs@163.com。稿件标题请根据提交内容注明“院徽征集”、“医院IP形象”等字样。注明投稿人的真实姓名、单位、详细联系方式。咨询联系电话:0595-23882852。
2、本次活动将通过我院官网及医院微信公众号向社会公开发布信息并实时更新消息。登录永春县医院官方网站,或微信搜索“永春县总医院”公众号添加关注即可。
4、应征作品均需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不得有抄袭、剽窃他人作品等侵犯他人权利的行为,如由此引发任何纠纷,责任自负。
5、我院有权将录用的作品无偿用于资料汇编,凡被采纳的作品,其著作权、修改权和使用权均归永春县医院所有。作品一经报送,均视为报送者同意本条款。
1、作品的评选过程将由医院邀请有关专家组成院徽、医院IP形象评选小组,择优评选出最终录用作品。
2、院徽、医院IP形象录用作品各给予一次性劳务费三千元。
消息来源丨永春县医院办公室
二审丨涂振坤
三审丨林 如
征集官方网站:https://www.1zj.com/             官方微信公众号:征集网
征集发布电话:159-677-55955(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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