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塑造遂宁高新区良好人才品牌形象,扩大对外知名度和美誉度,拟开展人才工作宣传标语及人才LOGO征集活动。特制定建议方案如下。
一、活动主题
人才工作宣传标语及人才LOGO征集活动
二、主办单位
遂宁高新区党工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 征集内容
人才工作宣传标语3条、人才LOGO图像1个
四、 园区人才工作简介
遂宁高新区作为遂宁市委、市政府落实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国家战略的主要载体,围绕“五高四新两区”(五高:颜值高地、产业高地、创新高地、开放高地、人才高地;四新:新发展理念、新技术应用、新业态聚集、新模式创造;两区:高新产业集聚区、枢纽经济示范区)发展目标和构建“亮点在高新”市域发展新格局定位,加快建设群英荟萃人才高地,“近悦远来”人才生态不断凸显。政策先行,以“高新人才十条”为统揽,制发“高新菁英卡”服务人才安居、创新创业、就学就医等各个领域;创新领航,建成“中科院微小卫星创新研究院遂宁卫星测控站”“重庆大学锂电及新材料研究院”“四川大学国家技术转移中心遂宁分中心”等高端科技平台;服务保障,高标准建成“遂宁人才之家·高新人才驿站”、“拎包入住式”人才公寓,常态化开展“人才咖啡时”等交流活动。汇英才、聚智慧,为遂宁筑“三城”兴“三都”,加速升腾“成渝之星”,提供高新发展动能、高新智力支撑。
五、作品要求:
(一)人才工作宣传标语征集
1.宣传标语应响亮有力、易记上口,体现思想性、文学性和时代感,具有较强的吸引力、感染力和传播力。
2.体现高新元素,准确反映识才惜才敬才爱才的鲜明特点,激励人才各展所长、贡献才智的工作理念,具有较强的亲和力和吸引力,能打动人心、让人耳目一新。
3.字数控制在15个字以内,适合在网络、电视、广播、报刊、户外广告等载体宣传推介,将“高新”“人才”融入标语更优。
4.在提交宣传标语时,一并提交创作理念说明,字数控制在200字以内。
(二)人才LOGO征集
1.宣传标识要有象征性、创意性、感染性和视觉冲击性,充分反映园区特色和人才工作特点。LOGO应具有一定的构成规则,构图创意独特,图案清晰流畅,色彩简明大方,寓意贴切,给人深刻印象。
2.提交的作品须为彩色原稿件,并能以不同的比例尺寸清晰显示,应包含AI/PSD/CDR等格式的设计原件,同时每件作品需提交一幅精度不低于300dpi的JPG格式的导出作品图片;作品图片上任何地方均不能出现任何作者或参与机构的相关信息。
3.提交作品时需附300字以内的LOGO创作理念说明,简要阐述作品设计的创意构思和蕴含寓意。
4.作品要适用于平面、立体和电子媒介的传播和再创作,应考虑在各种载体和环境中制作运用,并提交相关应用场景效果图。
六、活动流程:
(一)投稿时间
1.时间:即日起至10月13日
2.投稿方式:投稿作品请发送至sngxqdqgzb@163.com,并在邮件主旨中注明“遂宁高新区人才工作宣传标语及人才LOGO征集活动”。投稿内容包括宣传标语、logo设计稿及作品诠解,并附作者个人信息(姓名、通讯地址、有效身份证号、联系电话和电子邮箱等)。
联系人:席女士
联系电话:0825-2664525
(二)初评
1.时间:2022年10月14日
2.评选方式:由人才办组建评审组评出20个入围作品(人才工作宣传标语、人才LOGO各10个)。
(三)网络投票
1.时间:2022年10月15日-10月17日
2.评选方式:在“遂宁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微信公众号开通投票通道进行公众投票,选出网友最喜爱的设计作品。
3.本次投票结果仅作为最终评选参考依据,不作为终评结果。
(四)终评
1.时间:2022年10月18日-2022年10月19日
2.评选方式:由人才办组建评审组进行最终评选,结合网络投票结果评出:人才工作宣传标语采用奖3名;人才LOGO采用奖1名、人气奖2名。
(五)公示
1.时间:2022年10月20日—2022年10月24日
2.公示方式:本次征集活动结果将会通过遂宁高新区官方网站平台(https://gxq.suining.gov.cn/home)及“遂宁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微信公众号公示。
七、 奖项及奖金
(一) 人才工作宣传标语采用奖3名,奖金1000元;
(二)人才LOGO采用奖1名,奖金5000元;人气奖2名,奖金1000元。
八、注意事项
(一)应征作品如涉及著作权、版权纠纷等法律问题,由作者本人承担法律责任。所有应征作品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一经发现,将取消资格,如已发放奖金即原额追回。由此引发的纠纷,由应征者承担一切经济及法律责任。(如遇作品雷同时,一律按投稿时间靠前者为有效应征作品)
(二)应征作品若获奖,则视为应征者同意主办单位拥有对该作品的一切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对作品的一切平面、立体或电子载体的全部权利),应征者不得再转让第三方或用于产品开发。主办方有权对作品进行任何形式的使用、开发、修改、授权、许可或保护等活动,无须征得应征者的同意,并有权向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商标注册。
(三)应征者需保留高精度的符合设计规范的电子稿原件,以便获选后提供给主办方。
(四)采用奖作品设计者,在获奖后需配合主办方在细节上完善作品。
(五)本活动最终解释权归主办方所有,凡投稿人均视为认可本说明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