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付二虎
方案以儋州市农产品公用品牌首字母“D”字为视觉形象,融入稻穗、绿叶、海浪、鱼儿、朝阳、手型、凤凰、彩带、纽带等元素,并以简洁抽象的设计手法,并以简洁抽象的设计手法,写意出了儋州市农产品公用品牌独具魅力的形象内涵。
“D”字代表儋州市农产品公用品牌名称,又是稻穗、绿叶、鱼儿、海浪、朝阳,代表着儋州市丰富的农副产品,腾飞的鹏鸟,如雄鹰搏击长空的态势,表达出锐意进取、开拓创新、努力开创美好未来的精神,寓意着儋州市农产品公用品牌的腾飞与发展。
彩带、纽带代表着交流、沟通、合作的纽带。多种色彩代表着儋州市农产品多姿多彩
作者:张海燕
标识释义
LOGO设计以“东坡居士点赞”造型为基本形,巧妙融合了儋阳楼、山海田园、蜜柚、香芋、黄皮、渔业等元素,更进一步强化了儋州市农产品的重要性质。反映出儋州深厚的人文内涵以及源远流长的农业文化,彰显儋州人文精神,充分传达儋州城市历史底蕴、美食文化精髓、人文风貌,寓意儋州以品牌为媒介,品味儋州,展示儋州生态农业的良好形象。
整体设计简洁明快、美观大方、内涵深刻,富有浓郁艺术气息,易于识别推广。
作者:姜建军
1.作品以儋州市农产品公用品牌为切入点,将儋州“儋”字及拼音首字母DZ、山水大海、东坡塑像、生态文化产业巧妙地融入于设计中,体现了儋州市农产品公用品牌的地域特点。
2.作品融入了山水大海、绿叶、东坡塑像、古村等元素,体现了儋州市农产品公用品牌产业的绿色、生态、有机、可持续特色。
3、水稻、洛基粽子、松涛鳙鱼、儋州黄皮鸡、肉豆蔻、绿叶蔬菜设计彰显儋州农产品公用品牌农产品产业特色。飞鸟鸽子设计,表达出儋州锐意进取、开拓创新、努力开创美好未来的城市精神。整体上彰显儋州的生态性、民俗性,具有民族特色、人文历史和产品。
4.logo内涵丰富,创新独特,构思新颖,色彩明快,设计简洁、明了、大方,适合以多种方式在各类场合进行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的形象宣传和展示。
作者:李韩英
标志紧扣儋州优美的区城特征和丰饶的生态产品资源以及浓郁的历史文化,采用“儋州”的拼音首字母“D”,经艺术处理和加工,巧妙融合充满生机的“绿叶(代表健康和生命)”随风摇曳的“稻米””,高度概括的“山海”,逐浪跳跃的“值儿”,成熟诱人的黄皮”等元素构成构成全新的视觉形象。反映出儋州丰富多样的农产品种类和良好的农产品孕育环境以及文化的源远流长。传达出人和自然的和谐共生
舞动的“彩带”,寓意热情,好客,幸福的儋州人民欢迎四方宾客。绿色代表健康,生态,绿色等。蓝色代表辽阔和发展,黄色代表热情与美好。
作者:张晓波
1.标识以幻化的““字白文印章为设计切入点,并有机融合儋阳楼、样龙、麦穗、多彩田块背景、窗口等元素于一体、标识整体传选出了儋州市农产品公用品牌的地域特征与主题内涵。
2.儋州标志性建筑的价阳楼、祥瑞卓越的样龙、蓬物的稻穗,多影田块背景,这些元素完美融合巧妙幻化成“儋”字印章。诠释了儋州市的地域特征与农产品公用品牌的对象范畴,彰显了儋州市厚重的历史文化底蕴与人文内涵,凸显了儋州市农产品的非富性,多样性,突显了儋州市农产品品牌卓越核心竞争力,体现了儋州市农产品品牌绿色、生态、健康的品牌特色。
3."儋”字印章与窗口是品牌与文化传播的化身,象证着儋州市农产品品牌必将以其独特优异,口碑一流的品牌内涵与品质特征,成为宣传与推介儋州市农产品公用品牌产业振兴的窗口与“儋”字号农产品的金名片,卓越祥瑞的龙形彰显了儋州市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与带动乡村振兴蓬勃的发展态势与欣欣向荣的发展前景。
4.绿色代表自然、生态与健康,橙色代表成熟,丰收与希望,蓝色代表大海;标识整体简沽大气,切合生题,富于文化韵味与艺术感染力,便于制作与传播使用。
作者:孙海江
是由儋州的英文首字母“DZ”、绿叶、飞鸟、椰树、稻穗、海浪、苏东坡雕像造型艺术组合而成。其中,字母“DZ”直接表达出“儋州农优”品牌名称概念特征。字母笔画的动感弧线,演变出振翅翱翔的飞鸟,羽翼化作舞动的绿叶,结合稻穗造型,展现出儋州农产品特色。摇曳的椰树、翻滚的海浪、苏东坡雕塑表达出詹州地域文化特色。
整体标识主题突出、标志性强,抽象中孕育着丰富的内涵,又不失生动集永。主题明确、寓意深远、特色鲜明、简明易记、通俗易懂,具有独创性和较强传播力、吸引力和感染力。logopic
作者:陈新华
标志紧扣儋州优美的区域特征和丰饶的生态产品资源以及浓郁的历史文化采用“儋州”的拼音首字母“D”,经艺术处理和加工,巧妙融合飞舞的儋州鸡”,充满生机的“绿叶(代表健康和生命)”,随风摇曳的“稻米高度概括的“山海”,金黄诱人的黄皮”等元素构成构成一幅鱼跃鸡鸣花果(稻花)飘香的美好画面。反映出儋州丰富多样的农产品种类和良好的农产品孕育环境以及文化的源远流长。传达出人和自然的和谐共生。
舞动的“彩带”,寓意热情,好客,幸福的修州人民欢迎四方宾客。绿色代表健康,生态,绿色等。蓝色代表辽阔和发展,黄色代表热情与美好。
现将获奖作品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2月22日至2023年2月28日。若对获奖作品知识产权权属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东方市农业农村局反映,逾期不予受理。在此,向关心东方市品牌农业发展,积极参与投稿的参赛者表示衷心的感谢。
受理电话:18889401516
受理邮箱:429355605@qq.com
公示期结束后,工作人员将通过电话或邮件形式通知获奖作品作者办理有关手续。
儋州市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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