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城市微更新”定义
充分融入宝应地方文化元素,顺应自然理念,实施“口袋公园”建设,对城市各类小型绿地、主次干道、街头转角、城市边角地、闲置地、围墙等居民身边的小微公共空间开展美化行动,利用植物、铺装、景观小品、功能设施等艺术手段微更新,精致小微环境,增加服务功能,全面提升城市空间品质。
二、征集时间:2023年3月16日—3月22日
三、征集要求
(一)品牌名称要求融入宝应地域文化,具有独特性、创新性、艺术性及时代感。
(二)品牌名称应文字精炼、内涵丰富、简单响亮,易于记忆和传播,利于宣传推广(例:南通“通小园”、泰州“泰小美”、昆山“昆小薇”、张家港“樟小园”、江阴“江小澄”等)。
(三)品牌LOGO标识将统一应用于“城市微更新”项目的宣传,设计应围绕品牌名称设计,标识图案应形象鲜明突出,具有视觉冲击力和直观的整体美感,易于识别、推广。
(四)应征作品必须原创,不能同全国范围内其他品牌产生任何冲突,且要区别于其他“城市微更新”品牌名称及标识,具有独创性。
四、征集对象
面向社会公开征集,任何单位或个人、社会团体、组织等均可报名参与。
五、参与方式
请投稿人将设计的“城市微更新”品牌名称或LOGO标识发至指定邮箱,并注明投稿人姓名、身份证号码、单位、电话、通讯地址等。
六、评审及奖励
宝应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设立评审委员会,负责征集品牌名称的评审和指导活动有序开展。评审过程中以参赛作品的实用性、创意性和设计理念作为评判标准,以真实的实力和水平作为评分的唯一依据,坚持公平、公正的原则。评选结果将在“宝应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方网站或县融媒体中心宣传平台公布,公示期后将对采用的品牌名称作者给予一定奖励。
七、其他事项
(一)对于最终被采用作品,其著作权、使用权等相关权利全部归宝应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所有,宝应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享有对作品进行修改和深化设计的权利。应征者不再享有与该作品著作权有关的任何权利。
(二)所有应征作品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一经发现将取消资格、退还奖金,所有因此而引发的法律责任由应征者自身承担。
(三)应征作品恕不退还,请作者自留底稿。
(四)其他未尽事宜由宝应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解释。
联 系 人 :郭 斌
投稿邮箱:yzbyyl@163.com
联系电话:0514-88221013
宝应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3月16日
征集官方网站:https://www.1zj.com/             官方微信公众号:征集网
征集发布电话:159-677-55955(微信同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