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高标准高质量推进德钦县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工作,由德钦县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全方位征集德钦县民族团结进步形象标识(LOGO)的基础上,委托专业设计团队设计制作,并经领导小组审定,旨在展现德钦新时代民族团结进步形象,深化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品牌内涵,统一全县民族团结进步形象标识,提升民族团结进步在广大群众中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引导各族人民牢固树立休戚与共、荣辱与共、生死与共、命运与共的共同体理念。
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形象标识(LOGO)
设计说明图案以石榴为创意主体,巧妙融合了梅里雪山、三江并流、茶马古道、拥抱的人形、弦子、桃花等元素组成,凸显德钦的地域特色和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的主题,展现德钦各族群众共同谱写“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的宏伟篇章。
·石榴形状和数字56代表德钦各族群众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抱在一起,体现各民族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的时代风貌。
·梅里雪山、三江并流、弦子节、桃源论箭节突出德钦多姿多彩的地域人文风情和民族文化。
·茶马古道,见证德钦与其他地区文明融合的交流和经济上的互补互存,见证民族团结精神与生生不息的传统文化交融交织。
·红黄光圈和拥抱的人形象征党的光辉照雪域,雪域各族群众手拉着手,团结奋进心向党。
标识以徽章形式展现,主要应用于各类民族团结进步宣传和创建活动,并在涉及民族、文化、旅游等领域宣传活动和可应用的载体中广泛宣传推广使用,可应用于各类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会议及群众性活动、文化旅游会议、会展活动、少数民族节庆活动等,在车站、窗口单位、文化馆、图书馆等公共场所、旅游景区、宾馆饭店等重点场所、道路桥梁、车体广告等公共设施、报纸、电视、网站等媒体,各类微信公众号、微博、手机APP等新媒体。除在上述领域使用推广外、标识(LOGO)具体展现形式可用于会议活动环境补助及用品的制作、群众性活动的背景板、标牌、手提袋、文化衫等,新闻报道专题专栏、专题网页和宣传品、宣传折页、宣传标语、公益公告、招贴画等的制作。徽章、胸牌、背章等的制作仅限于徽章形式。
德钦县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形象标识(LOGO)是德钦县民族团结进步形象的新名片,具有权威性和唯一性,标识(LOGO)在使用中要做到严肃、庄重、得体,与相关活动标识等同时使用时,应将其置于较为突出的位置,不得随意改变细节颜色及文字、排版结构、增加特殊效果;不得随意拉伸或压扁、改变比例关系;不得以无损、褪色、有碍观瞻的载体、色彩进行展示;不得用于与我县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暨创建无关的商业广告,商标制作或其他任何商业性用途。
作为德钦县民族团结进步形象的新名片,形象标识(LOGO)为打造新时代德钦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营造了浓厚的宣传氛围,发挥民族团结进步形象标识在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中的重要作用,引导各族群众不断增强“五个认同”,自觉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德钦县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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