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玉屏侗族自治县成立40周年
庆祝活动“标识”的通告
2024年11月7日是玉屏侗族自治县成立40周年县庆之日,拟定于2024年11月6日至7日举办玉屏侗族自治县成立40周年庆祝活动。为进一步展示玉屏侗族自治县经济社会的发展成就,决定面向社会公开征集玉屏侗族自治县成立40周年县庆“标识”(LOGO)。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征集内容
玉屏侗族自治县成立40周年县庆“标识”(LOGO)
二、征集时间
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3月31日(以主办方收到作品稿件日为准)。
三、应征人资格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权利的个人(自然人及以自然人组成的群体)或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机构均可参加本次活动。
四、应征作品要求
(一)应征作品既要契合“箫笛名都•侗听玉屏”城市形象定位,又要具有强烈的时代感及视觉冲击力,构思新颖、创意独特,简洁大方、寓意深远。
(二)应征作品应明显区别于其他徽标,不得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或者其他任何国家、地区的徽标相同或者近似,且明显区别于其他著名标识。
(三)应征作品不得含有任何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其他任何法律法规的内容,不得含有任何涉嫌民族歧视、宗教歧视、威胁睦邻友好关系以及其他有悖于社会道德风尚的内容。
(四)应征作品应适合在各种载体和环境中制作应用(可用于平面宣传、影像、宣传品、会务用品、场地设备、证件、服装、提袋等多种用途)。
五、应征作品规格
(一)应征作品由以下几部分组成:
1.应征作品的设计方案;
2.应征作品设计的创意基础和理念的说明。
(二)应征作品应同时符合下述规格:
1.应征作品应包括一张彩色设计图稿,图稿大小为A4纸规格;设计图稿应打印在A4规格的稿纸上,横幅或竖幅均可,图样背面注明作品设计的创意基础和理念;
2.应征作品应提交电子图稿,所有图稿需储存为JPG格式,同时提供电子版WORD格式的作品设计理念、标志图形、字体、色标等详细说明,并简述其构思及象征意义;
3.应征作品须为未公开发表过的原创作品。
(三)应征作品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无效:
1.不符合县庆主题、内容和创作要求及格式的;
2.逾期送达的;
3.图纸和文字辨认不清、内容不全或制作粗糙的;
4.标识上有可辨认设计人(单位)的文字或符号的。
六、投稿方式
作品可通过快递、邮件等方式报送或直接送到玉屏侗族自治县40周年县庆筹备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贵州省铜仁市玉屏侗族自治县行政中心十楼1086室)。
联 系 人:杨 跃
联系电话:18286626620
电子邮箱:674926522@qq.com
稿件需注明作者的通讯地址、联系电话及玉屏侗族自治县40周年县庆“标识”征集字样,并填写《玉屏侗族自治县40周年县庆“标识”征集活动参选表格》(附件1)、签署著作权确认书(附件2)。
七、评选方式、奖励和信息公布
此次征集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征集截稿后,由县庆办公室组织有关人员组成评审组评选优秀入围作品3件,提交玉屏侗族自治县40周年县庆筹备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并确定最终采用“标识”1件。对最终采用的“标识”,给予一次性奖励(税前)人民币5000元和证书;另外两件优秀作品每件给予一次性奖励(税前)人民币2000元和证书。评选结果择期在微玉屏、玉屏电视台、玉屏政府网等媒体公示公布。
八、法律保护
1.应征作品必须是未正式发表、发行、出版的原创作品,应征作品如涉及著作权、版权纠纷等法律问题,由应征者本人负责。应征作品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一经发现,将取消评选资格,如已发放奖金将原额追回。由此引发的纠纷,其法律和民事责任均由应征者承担。
2.应征作品如果入选优秀作品,则视为应征者同意主办方拥有对该作品的知识产权,应征者不得再转让第三方或用于其他用途。主办方有权对该作品进行修改、发表,有权通过电视、电台、网络等载体及各类文艺活动进行使用。
3.本活动最终解释权归主办方所有,凡应征者均视为认可本说明内容。
玉屏侗族自治县
40周年县庆筹备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8月21日
长按识别二维码下载玉屏侗族自治县成立40周年庆祝活动“标识”征集活动参选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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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集官方网站:https://www.1zj.com/             官方微信公众号:征集网
征集发布电话:159-677-55955(微信同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