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选细则
一、评选要求
(一)作品应充分体现获嘉的历史文化、地域特征、自然资源和特色农业发展等特点,传递独特的价值观和品牌个性。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与其他地市形象标识雷同或相似,且Logo尚未被注册。
(二)标识构图要创意新颖、寓意贴切、简洁明快,具有较强的视觉冲击力和识别力。能以不同比例尺寸清晰显示,适合在各种载体上运用。
(三)宣传语要求文字简洁、规范,朗朗上口,便于理解记忆,易于推广传播,适合在户外广告、公共场所、对外宣传等领域使用。
(四)作品电子稿分辨率不低于300dpi(像素/英寸),存储为JPG或GIF格式,大小不低于1兆,并提供矢量源文件(AI、PSD或CDR格式)。同时须提交设计说明,主要阐述设计思路和含义,以简洁为宜。
二、奖项设置
征集活动结束后,主办方将采取线上大众投票与专家评审相结合的方式评奖。
一等奖:1个,奖金10000元/个;
二等奖:2个,奖金3000元/个;
三等奖:3个,奖金1000元/个。
为确保评审质量,经评审若本次征集中没有遴选出可采用的作品,奖项可空缺;奖金为税前金额,个人所得税由获奖者自行缴纳;获奖者需凭本人身份证领取奖金。
三、评选标准
通过3个评选渠道进行评选,分别是“获嘉有礼”品牌形象宣传语评选,“获嘉有礼”品牌形象LOGO评选,“获嘉有礼”农产品、文创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形象LOGO和宣传语的评选。具体说明如下:
1、仅提供“获嘉有礼”农产品、文创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形象宣传语的参赛者最终获奖,获得相对应奖项奖金的40%金额;
2、仅提供“获嘉有礼”农产品、文创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形象LOGO但没有宣传语的参赛者最终获奖,获得相对应奖项奖金的60%金额;
3、同时提供“获嘉有礼”农产品、文创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形象LOGO和宣传语的参赛者最终获奖,获得相对应奖项奖金的100%金额。
四、评选方式
“获嘉有礼”农产品、文创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形象LOGO将在大象新闻客户端进行网络评选,通过大众评审出各组别前10名进入终极评审阶段。
网络投票时间:9月9日——9月14日
五、声明事项
(一)应征作品须为原创,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其他任何权利,一经发现将取消评选资格,已获奖的取消奖励并依法追回奖金。如涉及版权等法律纠纷,由作者本人承担一切责任,主办方不承担法律和相关连带责任。
(二)应征作品如为多人合作,需征得所有合作者同意并标明所有合作者姓名,评选结果以作品为单位。所有来稿一律不予退还。
(三)应征作品在评选结果公布前不得重复参加其他相关评选活动,不得自行发布或发表参评作品。因重复投稿发生的法律纠纷,由作品投稿者承担。
(四)获奖作品一经公布,其知识产权及使用权均归主办方所有,主办方拥有修改、宣传、应用等一切权利。入选团体、单位或个人不得自行使用或转让第三方。
(五)凡向主办方投稿者,均被视为认可本公告所有条款,主办方对本次征集活动拥有最终解释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