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健全新时代志愿服务体系的意见》,统一规范全县志愿服务品牌名称,彰显我县志愿服务文化内涵,助推勉县志愿服务品牌化发展,提高志愿服务公众知晓率和参与度,县委社会工作部现面向社会开展勉县志愿服务品牌名称和标识(logo)征集活动。
一、征集内容
勉县志愿服务品牌名称和标识(logo)。
二、征集范围
面向社会广泛征集,个人、团体或单位均可投稿。
三、征集要求
(一)品牌名称
1.蕴含志愿文化。品牌名称要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求,体现“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展现中国特色志愿服务的时代价值和道德力量。
2.彰显地域特色。品牌名称应内涵丰富、创意鲜明,具有勉县地域特色,展现勉县精神风貌,利于品牌化推广和应用。
3.注重表达形式。品牌名称要以鲜明、精辟、简洁、通俗为主,做到通俗易懂、简练易记、方便传播。品牌名称的字数原则上应控制在10字以内。
(二)志愿服务标识(logo)
1.该logo统一应用于勉县志愿服务宣传工作,作品适合在各种载体和环境中制作使用(如可用于公益广告、网站、刊物、名片、平面宣传、影像、纪念品、宣传品、服装等多种用途)。
2.设计要切中主旨、构图新颖、创意独特、通俗易懂;视觉形象鲜明、认知度高、寓意深刻。
志愿服务品牌名称和标识(logo)设计要紧密对应、相互映衬、完整统一,准确阐释品牌名称和标识(logo)的设计理念和内涵。
四、征集时间
作品征集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2月25日。
五、征集规则
(一)作品征集结束后,将由勉县县委社会工作部评选,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对入围的作品颁发荣誉证书和相应纪念品。
(二)本次征集不收取任何费用,所有来稿一律不予退还。如果出现创意相同或类似的应征作品,则以收件时间来确定第一创意者。
(三)投稿者必须为征集名称的合法拥有者,不得侵犯任何第三方的著作权、专利权或其他合法权利,如因版权引发纠纷,投稿人除向征集单位退还所得奖金外,还需承担第三方的所有索赔责任。
(四)对于入围的应征作品,著作权、使用权等相关权利全部归征集活动主办方所有,获奖个人或组织不得自行使用或转让第三方。主办方有权对入选作品进行修改、再设计、注册、展示、出版及其他形式的宣传、使用等,投稿者不再享有与该作品著作权有关的任何权利。
(五)本次征集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归勉县县委社会工作部所有,凡向勉县县委社会工作部投稿者,均被视为认可本活动所有条款。
本次活动征集方式为电子邮箱征集,请投稿者将联系人、联系方式作为邮件内容,电子文件、设计理念作为附件,邮件主题命名为“勉县志愿服务品牌名称征集稿件”,发送至邮箱:mxshgzb3233566@163.com。
中共勉县县委社会工作部
2024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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