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新发展,助力流溪河国家森林公园建设,广州市流溪河国家森林公园管理中心、广东岭南诗社、广东新快报社联合主办“广建园林杯”全国诗词联赋征文大赛。
广州市流溪河国家森林公园是首批国家十大森林公园之一,占地8932公顷,以其丰富的生物多样性成为国内外游客向往的生态胜地。这里四季常青,春有百花争艳,夏有银流泻玉,秋有层林尽染,冬有梅林飘香。流溪湖景区碧波万顷,二十二个岛屿如玉般镶嵌其中;五指山景区巍峨壮丽;三桠塘溯溪被誉为“广东小九寨沟”。每一处景致都蕴含着无尽的诗意与灵感。
本次大赛旨在以诗传情,以词绘景,邀请全国诗词爱好者走进流溪河国家森林公园,感受这里的自然风光与人文情怀,创作反映流溪河之美、之韵、之魂的佳作,共同开启一场关于自然、生态与诗意的盛宴。
一、大赛组织机构
(一)指导单位:
广州市林业和园林局
(二)主办单位:
广州市流溪河国家森林公园管理中心
广东岭南诗社
广东新快报社
(三)支持单位:
广州建筑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四)协办单位:
广州市从化区作家协会
广州市从化区社区学院
(五)支持媒体:
中国新闻网、央广网、广东电视台、广东新快报、羊城晚报、广州日报、南方日报等中央、省、市媒体。
二、征稿要求
(一)大赛主题:
以“讴歌大美广州--流溪河国家森林公园”为主题,紧扣时代精神,弘扬社会主义主旋律,展现流溪河国家森林公园的自然景观、人文特色和发展成就。
(二)征稿体裁:
古典诗词、楹联、辞赋。
(三)征稿范围:
1.面向全社会文学爱好者。
2.本次大赛各相关单位的领导及机关工作人员、大赛评委的作品不列入评奖。
(四)具体要求:
1.作品用韵:古典诗词可用平水韵或词林正韵、中华新韵。同一个作品不能混用前述的两种或多种韵。可注明作品用韵。
2.每位作者投稿作品不超过3首(含诗、词、联、赋)。
3.来稿文责自负,必须原创,不得套改、杜绝抄袭,参赛作品须未在纸质媒体上公开发表和未在任何赛事中获奖,一经发现即取消参赛资格。
4.来稿只接受电子文稿,以首次投稿为准,拒绝重复投稿。
三、组织评选
由广东岭南诗社组织诗词名家、评论家、资深诗词编辑组成评委会,严格按评审规则对参赛作品公平、公正进行评审,及时公布获奖名单。
四、奖项设置
本次活动将由评委会评出特等奖,一、二、三等奖,优秀奖及入围奖。其中:
特等奖1名,奖金10000元+获奖证书;
一等奖2名,奖金各5000元+获奖证书;
二等奖4名,奖金各2000元+获奖证书;
三等奖8名,奖金各1000元+获奖证书;
优秀奖30名,奖金各300元+获奖证书;
入围奖60名,颁发获奖证书。
五、作品发布
获奖作品将刊登在岭南诗社《岭南诗歌》报、微信公众号及《岭南风》杂志上,并在广东新快报等媒体同步刊登。
六、颁奖大会
颁奖大会初定在广州市流溪河国家森林公园第23届“流溪梅花节”开幕式上举行,届时将邀请中国新闻网、央广网、广东电视台、广东新快报、羊城晚报、广州日报、南方日报等中央、省、市媒体同步报道。
七、征稿时间
自征稿启事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2月8日止。
八、投稿邮箱及注意事项
请以word文档形式发至岭南诗社邮箱:GDLNSS@126.com。邮件主题写明“广建园林杯”诗词大赛,并写明作者真实姓名、详细通信地址、手机号码、邮编、电子邮箱等,以便联系。
九、特别说明
1.入选作品版权属广州市流溪河国家森林公园管理中心,大赛组委会对入选作品具有刊登、出版、宣传等使用权,作者有署名权,不再向作者另付稿酬。
2.本次征稿规则解释权属于大赛组委会,凡投稿者即视为已同意本征稿启事的所有规定。
广州市流溪河国家森林公园
“广建园林杯”全国诗词
联赋大赛组委会
2024年11月8日
大赛组委会办公室地址:
广州市越秀区中山一路共和东路19号202/203室
联系人:李喜莲 张雯
电话:020-87779199、8766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