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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元 七台河市档案馆标识(LOGO)征集

点击数: 发布时间:2025-03-10  截止时间: 2025-03-31 

七台河市档案馆成立于1980年,为七台河市委直属参公事业单位,国家综合档案馆。新馆已于2024年5月正式投入使用,为更好地展示市档案馆形象,提高辨识度和影响力,现面向社会征集市档案馆标识(LOGO)

征集内容

 

七台河市档案馆标识(LOGO)

中文全称:七台河市档案馆

征集时间

 

征集活动即日起开始,于2025年3月31日24时截止。

征集对象

 

本次征集活动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欢迎个人、团队和单位踊跃投稿。

设计要求

 

(一)设计作品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和价值导向。

(二)形象生动,寓意深刻,内涵丰富,构图巧妙,布局合理,色彩搭配适宜,创意厚重大气,构图新颖独特,体现七台河市地域特点,具有较深的档案文化内涵。

(三)简洁醒目、易于辩识,通用性强,适合不同文创产品、专题网站、媒体宣传、视频、各种展示和相关活动等需要,具有良好的视觉传达和推广效果。

(四)设计作品应提供设计创意理念详细说明,包括标识(LOGO)各组成元素说明,具体由标志图形、中文标准字体、标志和标准字的组合,标准比例和标准色等多项内容组成。

(五)设计作品需提供电子版,统一为JPG或JPEG文件。设计创意理念说明文字需存储为doc(docx)文档,色彩模式为RGB色,分辨率在300dpi以上,设计者需保留AI、PSD等格式文件,以便作品被采用后提供源文件。

投稿方式

 

投稿作品发送至邮箱:qthsdag@163.com。

邮件主题统一格式:七台河市档案馆标识投稿+投稿者姓名。

评审和奖励

 

本次征集活动由馆领导班子组成评审委员会,经综合评选,选出七台河市档案馆标识(LOGO)。采用作品给予1000元奖励。

其他说明

 

(一)投稿作品必须是设计者本人(或团体)原创、未发表过的作品,如有抄袭他人创意、构思的行为,或作品发生知识产权、版权纠纷等,所有法律后果由设计者自行承担。同时,七台河市档案馆有权取消投稿者的参评资格,获奖者需退还奖金。

(二)投稿作品自被采用之日起,一切知识产权归七台河市档案馆所有。七台河市档案馆有权对采用作品进行任何形式的使用、开发、修改、授权、许可或保护。未经七台河市档案馆许可,设计者不得擅自在其他任何地方使用被采用作品。

 

七台河市档案馆

2025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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