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进一步加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传教育,激励全市各族干部群众共同讲好包头民族团结进步故事,推进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建设,我市决定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传海报和宣传短视频有奖征集活动。
一活动主题
共绘民族团结长卷 同谱鹿城发展新篇
二活动时间
作品征集时间:自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4月30日。获奖作品公布时间:2025年5月15日前。
三征集范围
全市各族各界干部群众。
四征集内容
(一)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传海报1.作品类别:征集作品涵盖但不限于漫画、海报、长图等。
2.制作方式:作品可用PS、AI、CDR等专业设计软件制作,亦支持手绘。
3.格式要求:作品需为电子版,格式限定为JPG或TIF。分辨率不低于72px,文件大小不低于5MB。可提交单图或系列组图,要求画质清晰、无水印。对于后期拟面向全市推广的海报,创作者需额外提供PSD格式或AI、CDR格式源文件。
(二)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传短视频1.作品类别:征集作品包括但不限于剧情类、纪实类、动画类等。
2.时长要求:作品时间长度最短为30秒,最长不超过5分钟。
3.内容规范:作品需包含完整的片头、片尾以及简体中文字幕,不得带有水印或其他活动标识。
4.画面与音频要求:作品画面比例固定为16:9,分辨率标准为1080P(1920×1080)。若条件允许,鼓励按照2K(2560×1440)或4K(3840×2160)分辨率拍摄。视频格式限定为MP4或MOV,横屏、竖屏皆可。音频需音量适中、清晰,无爆音、杂音情况。
五征集要求
(一)征集作品主要用于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传教育,要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舆论导向、价值取向;作品内容与活动主题相符,感染力强,健康向上,积极传播包头市民族团结进步正能量。
(二)征集作品具有一定的艺术性,人物故事精彩、镜头语言鲜活、表述清晰、内容健康、合法合规。
(三)征集作品须为原创作品。征集作品中涉及字体的,必须为免费字体或自有版权字体。征集作品中的非原创性内容(视频片段、歌曲或者音乐等)须于片尾用简体中文标示内容来源。严禁抄袭盗用他人作品,如发现此类违规行为,将取消参选单位的参选资格,由版权问题引起的纠纷,主办单位概不负责。
(四)获奖作品的版权和使用权归主办单位所有,主办单位对征集作品拥有使用、修改、摄制、发布、汇编等权利。主办单位开展公益宣传等非盈利性活动,有权在电视、网络或其他媒体无偿使用。
(五)获奖作品作者具有署名权。报送征集作品的单位或个人,均视为已确认并遵守本征集活动的各项规则要求。
六报送要求及方式
报送征集作品的单位或个人须填写报名表,征集作品与报名表打包至1个压缩包内,压缩包名为:“作品类型(海报/短视频)+作品标题+报送单位/姓名”,报送至活动指定邮箱:xn18604725980@vip.126.com,联系电话:5618539。报送截止时间为2025年4月30日。
七奖励方式
本次征集活动分别设置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优秀奖若干。主办单位对获奖作品作者颁发荣誉证书并给予现金奖励。宣传海报设一等奖1名,奖金2000元,设二等奖5名,奖金1000元,三等奖10名,奖金500元;宣传短视频设一等奖1名,奖金5000元,设二等奖5名,奖金2000元,三等奖10名,奖金1000元;优秀奖各设50名,奖品为包头市景区套票。获奖作品将在“民族政策宣传月”“民族团结进步活动月”“全市民族法治宣传周”期间进行集中展示,在全市范围内推介使用,并择优向上级推送。(奖金需按规定扣除个人所得税)
八其他事项
(一)主办单位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对活动时间、评选流程、奖项设置等内容进行调整,并及时通知征集作品的单位或个人。
(二)征集作品的单位或个人在参与活动过程中产生的任何费用自理。
(三)如因不可抗力等因素导致活动无法正常进行,活动主办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
(四)活动最终解释权归主办单位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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