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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00元 衡山县承办第三届衡阳市旅游发展大会主题口号、形象标识(LOGO)征集

点击数: 发布时间:2025-04-03  截止时间: 2025-04-30 

为努力办好第三届衡阳市旅游发展大会,全力打造世界旅游目的地,进一步扩大衡山旅游品牌影响力,助推文旅产业高质量发展,按照大会执委会要求,现公开征集衡山县承办第三届衡阳市旅游发展大会主题口号、形象标识(LOGO)。

征集单位

衡山县第三届衡阳市旅游发展大会执行委员会
征集范围

本次活动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面向社会公开征集,社会各界人士、企事业单位和相关社会团体均可参与。

征集内容

1、衡山县承办第三届衡阳市旅游发展大会主题口号

2、衡山县承办第三届衡阳市旅游发展大会旅游形象标识(LOGO)

征集时间

投稿自征集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4月30日截止,以收到电子邮件时间为准。

 征集要求

 1.衡山县承办第三届衡阳市旅游发展大会主题口号

要求:立足衡山县的文旅基因,突出衡山的独特品质和地域特色,提炼一句简明扼要的口号来准确定位衡山县文旅形象和内涵,主题鲜明,朗朗上口,便于发音、记忆,没有歧义,利于传播,字数限于12字以内,拟定的宣传口号需附200字以上的创意说明,说明其创作思路、意图和具体含义(寓意)。

2.衡山县承办第三届衡阳市旅游发展大会旅游形象标识(LOGO)

要求:深入挖掘一个形象符号,融合衡山文化遗产符号元素,设计一个简洁明快、一眼难忘的形象标识。要充分体现衡山的地域特色、城市风貌、文化底蕴、旅游特质,构图简洁、色彩协调、创意新颖、寓意深刻,具有强烈的视觉冲击力和传播力。集标志性、艺术性、实用性为一体的形象标识,兼具独创性和应用性,适合在各类媒介、载体及文创产品上应用。

LOGO作品图形电子稿分辨率不低于300dpi(像素/英寸),jpg或tif格式,大小不低于3兆。设计稿件应附有对图形标识和字体的创意策划说明,包括设计的图样、技术文字说明(图样尺寸、比例、颜色等)和设计图样的理念说明(该设计蕴含的意义、寓意、背景等)。图形标识和字体设计稿应附立体、彩色等效果图,并提供标准用色和专用字体设计稿。宣传口号应附有相关阐释,说明其创作思路、意图和具体含义(寓意)。

 征集评审

1.作品按照“专家评选”70%,“网络投票”30%的加权计算评选方式进行评选,最终评出相应奖项。2.评选结果将在衡山融媒微信公众号等媒体上进行公示。

奖项设置

1.主题口号

最佳作品奖1名:奖金5000元;

入围奖5名:奖金500元;

网络人气奖3名:分别奖励500元、300元、200元。

2.形象标识(LOGO)

最佳作品奖1名:奖金8000元;

入围奖5名:奖金800元。

网络人气奖3名:分别奖励500元、300元、200元。注:征集活动将采取公开报名的方式进行。综合应征作品的数量和质量情况,经评审组全体评定通过,若未达到获奖标准,各奖励等级的获奖作品数可空缺。同时获得最佳作品奖和入围作品奖的,只发放最佳作品奖。

投稿要求

参赛作品必须是原创,以文化为载体,以创意做呈现。且未在报刊、杂志、网站及其他媒体公开发表,未参加过其它比赛,未上市销售,未生产用于盈利目的。参赛者保证对其参赛作品拥有完全充分的知识产权,保证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不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及其他权利。作品不得涉及色情、暴力、宗教与种族歧视等内容,不得植入广告。不得剽窃或抄袭他人作品。如产生知识产权法律纠纷,由参赛者自己承担责任,并撤销参赛资格。所有参赛作品资料均不退还,请参赛者自留原件。
 投稿方式
投稿人按要求填写《第三届衡阳市旅游发展大会主题口号征集表》《第三届衡阳市旅游发展大会形象标识(LOGO)征集表》和《作品原创承诺书》(附件见后),连同投稿作品放在一个文件夹压缩后上传。文件夹命名注明:“第三届衡阳市旅游发展大会主题口号/形象标识(LOGO) +姓名/单位名称+联系方式”。
电子投稿:发送至指定邮箱 hsxwhycswzx@163.com ,邮件标题注明“旅发大会征集+类别+姓名”。
纸质投稿:邮寄至衡山县文化遗产事务中心(地址:衡山县开云镇滨江南路69号,邮编:421300),信封标注“征集作品”。

咨询电话:17382169225(工作日8:00-17:30)。

活动声明

(一)应征投稿作品应内容健康、积极向上,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含有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社会公德和公序良俗的内容。作品必须是原创,若有抄袭、剽窃行为,一经发现,取消评奖、获奖资格;如已发放奖金将原额追回,由此引发的纠纷,其法律和经济责任均由应征投稿者自行承担;如涉及著作权、版权纠纷等法律纠纷问题,由应征投稿者自负责任;如导致主办方遭受任何名誉或经济上的损失,应征投稿者应采取有效措施避免或减少上述损失,消除影响,并赔偿主办方所受损失。

(二)应征投稿者须保证应征作品未曾投入商业使用、未对外公布、未参加过其他征集活动或大赛。本次活动评选出的获奖作品将被视为应征投稿者受主办方委托创作的作品,该作品的著作权等知识产权完全归主办方所有;应征投稿者一经报名,即视为认可并同意该知识产权条款。衡山县第三届衡阳市旅游发展大会执委会独家拥有获奖作品包含但不限于使用权、发表权及改编权等权力在内的完整著作权,有权将其用于相关宣传、画册、展览及宣传推广活动等。应征投稿者不得擅自发布、改编、使用获奖作品或将该作品及其权利转让给第三方。同时主办方除向获奖者支付奖金外,不再支付其他任何报酬和税费。

(三)如主办方要求获奖者对被评选出的最佳作品予以修改完善的,获奖者应配合主办方对该作品予以修改完善,以达到第三届衡阳市旅游发展大会执行委员会的要求。获奖者按主办方要求修改完善后的所有作品(含最终版本的作品),同样被视为获奖者受主办方委托完成的作品,该作品的著作权等知识产权完全归主办方所有。应征投稿者一经报名,即视为认可和同意以上条款。对于配合主办方对被评选出的最佳作品予以修改完善的获奖者,主办方除向获奖者支付采用奖、人气奖等奖金外,不再支付其他任何报酬和税费;对于拒绝配合主办方对被评选出的最佳作品进行修改完善的获奖者,主办方有权取消其入围获奖资格,另行增选入围作品。

(四)征集评选以作品为唯一对象,同一应征者提交作品条数不超过10条(含10条),作品风格和类型不限。如有投稿作品内容相同,以先投稿者为准(以邮箱接收时间确定先后次序),后投稿者需提供充分原创证据(如设计草图、创作过程记录等),否则视为无效投稿。

(五)如投稿作品未达到某奖项获奖标准,则奖项可空缺。主办方聘请专家所成立的评审组对投稿作品的评选结果为本次征集活动奖项评选的最终结论,该评选结果不接受异议和复议要求。

(六)凡向本活动主办方投稿者均被视为同意并遵守本次征集活动各项规则。 

(七)本活动解释权归衡山县第三届衡阳市旅游发展大会执行委员会所有。

 

→点击此处下载第三届衡阳市旅游发展大会主题口号征集表、形象标识(LOGO)征集表、作品原创承诺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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