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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江文创旅游商品设计征集

点击数: 发布时间:2024-12-09  截止时间: 2024-12-31 
活动奖金:3000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文化和旅游工作的重要指示和全国旅游发展大会精神,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做大做强做优“文旅经济”部署要求,进一步提升台江区文创旅游商品开发水平,全面展现台江文旅产品的内涵,激发文化创意与旅游商品的深度融合,推动创意设计赋能文创旅游商品,切实为台江区文旅产业的繁荣与发展贡献积极力量。

 组织架构 

主办单位

福州市台江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

福州市台江区旅游事业发展中心

执行单位

福州市台江区闽派工艺美术发展中心

协办单位

福建艺术职业学院美术与设计学院

福建理工大学设计学院

福州大学工艺美术研究院

福建省雕刻与设计艺术研究会

福建省雕塑学会

 征集内容 

台江文创旅游商品设计作品

 征集方式及对象 

采用公开征集定向邀约相结合的方式:

1.公开征集

征集对象:全国文创相关企事业单位;有志于从事文创设计生产、旅游开发的企业;专业设计机构、独立设计师;非遗(技艺)传承人、工艺美术师、传统手工艺创作者、两岸设计类相关专业师生,或其他具有文创旅游商品设计能力的团体或个人、各旅游或文化协会等。

2.定向邀约

征集对象:文创旅游商品设计权威机构、高校、闽台知名文创企业、优秀设计师、艺术家、优秀高校师生等创作群体参与。

 征集时间 

2024年12月4日-31日

 作品要求 

(一)应征作品须为原创、无权属争议且未以任何形式公开发表。

(二)应征作品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不得侵犯他人权利。应征作品在评选揭晓前,不得交付其他单位使用。如发生侵犯他人著作权等涉及知识产权纠纷和因一稿多投而引发经济和法律纠纷的,由应征者自行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未满足前两点要求的作品,一经核实组委会有权取消所应征作品的所有权益,并要求赔偿损失。

(三)应征作品应以台江本土文化为主题,包括台江历史文化、红色文化、非遗文化、商贸文化、福文化、水文化、建筑景观、地理标志、人文风俗、名家名人等,展示台江独有的文化特色和精神风采。例如:建筑特色(上下杭历史文化街区、南公河口特色历史文化街区等)、民俗风情(茶亭十番音乐、闽剧等)、台江名人(严复、侯德榜等)。

(四)应征作品设计应富有创新创意:结合商品属性进行设计,设计新颖、造型美观,体现创意和实用性,拥有或可申报产品的知识产权,在创作与设计理念、用材用料、造型形态、工艺技术及应用设计上有所创新突破。

(五)应征作品应具有商品属性:具备文创要素功能,包含“食、住、行、娱、购、游”等要素功能,同时可进行商品交易和流通。

(六)应征作品应具备商业化产业价值:能够形成一定的产业规模,并具有供应链实施的可能性,能够满足伴手礼需要,具备一定产品开发价值,并符合各界的采购能力。

(七)应征作品应以电子版形式提供以下内容:

1.应征作品的设计方案、彩色三视效果图(正视图、俯视图、侧视图),并注明材质、制作工艺及各方面所对应的比例、尺寸数据等,出图比例1:1或1:2,jpg或png格式,清晰度不低于300dpi。

2.应征作品须是彩色原稿件,并能以不同的比例尺寸清晰显示,适用于平面、立体和电子媒介的传播和再创作(包含彩色设计效果图和材料、工艺说明图)。

3.应征人本人须签名(法人团体加盖公章)《作品无版权权利瑕疵行为承诺书》(附件1)

 应征方式 

2024年12月31日前将《报名表》(附件2)电子版及设计方案电子版发送至邮箱(DSJWSBWC@163.com),执委会办公室收到设计方案后组织专家进行统一评审,评审结果将进行上网公布。

 评审方式 

专家评审团由特邀行业专家学者等组成,本着公平、公正、独立的原则对应征作品进行评定。

 结果公布 

选定、入围作品将在相关官网、微信公众号等官方线上平台进行公告。

 奖项设置 

(注:以下奖金均为税前数额)

金奖3名,奖金3000元/名,授予获奖证书;

银奖6名,奖金2000元/名,授予获奖证书;

铜奖9名,奖金1000元/名,授予获奖证书。

同时,获奖作品及适合的设计产品优先纳入福州市台江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定制开发范围。

 

附件:附件1作品无版权权利瑕疵行为承诺书.docx

附件2台江文创旅游商品设计征集报名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