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检察院现公开征集“石榴籽”检察工作室文化品牌形象标识(LOGO)。
活动征集时间
2024年11月22日至2024年12月15日
评审、公布期
2024年12月16日至2024年12月30日
标识设计要求
1.品牌名称
“石榴籽”检察工作室2.品牌寓意
“石榴籽”检察工作室是兴庆区人民检察院立足区域实际,以习近平总书记“各族人民要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抱在一起”的重要指示精神为指引,深入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因地制宜打造的检察文化品牌。该工作室将日常来访、刑事和解、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公开听证、司法救助、信访矛盾化解等工作集于一体,在长期的司法实践中探索总结出“石榴籽联动化解”工作法。“石榴籽”检察工作室以用法律保障民族团结,用接访凝聚社会和谐,让信访矛盾化解“止于至善”为目标,努力为促进民族团结工作提供强有力的检察保障和服务,不断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3.格式要求
●标识作品应为图片(JPG/PNG/FPF/AI/CDR/SVG/PSD),尺寸297×210以上。
●设计与品牌内容贴切。标识需包含法治、检察、石榴籽元素,并且能够体现出兴庆检察。其中,石榴籽图案需要突出石榴整体和石榴籽抱在一起的形象。
●设计形式新颖、有创意,视觉效果强,图案清晰,简约大气,色彩搭配适当、醒目,文字图形组合协调统一、易于识别传播,标识设计须提供300字左右文字说明,简要阐述设计思路、理念、内涵、释义。
投稿方式
请将注明作者姓名、公民身份号码、单位、电话、通讯地址等信息的作品电子版发送至邮箱xqjcymail@163.com。邮件主题注明:“石榴籽”检察工作室征集+作者姓名+手机号。
评审方式
本次活动设立评审委员会,坚持公平、公正原则。评选结果将在“兴庆检察”微信公众号、门户网站等公布。
设计费用
评选入围作品5件,每件给予设计费人民币1000元;确定选用作品1件,给予设计费人民币5000元。入围及选用作品均颁发证书。设计费含税金。
其他事项
●应征作品须为作者原创,除参加本次征集外,未曾以任何形式公开发表。应征作品不得侵犯第三方权利,如发生侵权纠纷,由作者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取消参选资格。本次征集不收取任何费用,来稿一律不退。
●最终确定选用及入围的作品著作权、使用权等相关权利全部归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检察院所有,并享有对选用作品的修改、注册、展示、出版及其他形式的宣传使用等权利。选用作品作者不再享有与该作品著作权有关的任何权利,不得擅自使用或转让第三方。
●凡向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检察院投稿者,均被视为认可本公告的所有条款,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检察院对本次征集活动享有最终解释权。
联系人:叶俊梅
联系电话:6022000
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