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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阴形象宣传口号征集

点击数: 发布时间:2024-11-21  截止时间: 2025-01-10 
活动奖金:10000

为提升湘阴县城市形象和知名度,进一步擦亮“左公故里”的文旅品牌,宣传湘阴名水、名人、名窑、名食,助推文旅融合发展,中共湘阴县委宣传部决定面向全社会征集湘阴形象宣传口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征集名称

湘阴形象宣传口号征集活动

 征集内容

湘阴形象宣传口号

投稿要求

(一)要求符合宣传口号征集的定位,结合左公故里、湘阴历史、民风民俗,围绕湖湘文化、左公精神、生态宜居等湘阴“名水、名人、名窑、名食”的独特文化,展现湘阴文化的博大精深和无穷魅力,引用典故、传说、志记的须提供相关依据。

(二)字数在16字以内,主题突出,寓意深远,文字精炼,简明易记,朗朗上口,易于传播。口号内容不与其他城市口号雷同,确保独特性和创新性。

(三)突出对外宣传特点,使不同区域和文化背景的人都能认知接受。适宜在不同媒体传播,包括电视、报纸、网络、户外广告、短信等。

投稿须知

(一)宣传口号应紧扣主题和方向,必须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导向,具有浓厚的湖湘文化以及湘阴元素,有较强的文化属性和独特创意,适宜对外宣传。

(二)投稿作品须为未公开发表过的原创或新创,拥有完整、明确、无争议的知识产品,不得抄袭、复制、盗用他人作品,不得侵犯任何一方的知识产权或其他权利。凡参赛作品涉及的版权、专利等法律纠纷,一切法律责任由参赛者本人承担。

(三)投稿作品如获奖,则视为应征者(投稿人)同意主办单位拥有对该作品的知识产权(包括著作权、商标权),作者不得再转让第三方或用于产品开发。

(四)主办方不承担包括(不限于)隐私权、著作权、商标权等纠纷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

(五)应征者如需进一步了解本次征集活动详情或湘阴县县情等,可登陆“湘阴县政府门户网”查询。

 

活动安排

(一)征集(报名)时间

从征集通知发布之日(2024年11月20日)至2025年1月10日,邮寄作品以当地邮戳时间为准。

(二)征集范围

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凡从事文创开发、生产、文化传媒的合法机构、组织和个人,大专院校师生,社会人士均可参加。

(三)征集方式

报名表和投稿作品在规定时间内邮递投稿,或发送至指定邮箱。

1、填写报名表

投稿者须于报名截止时间(2025年1月10日)前,按要求完整填写好参赛作品报名表(报名表附后),提交规定资料。每件参赛作品均需提供有关设计思路、理念和含义的设计说明(200字以内)。

2.投稿方式

(1)网络投稿(网络投稿请发至指定邮箱)。

邮箱地址:249707808@qq.com

联系人:叶旭峰

联系电话:13974029788

(2)信件邮递投稿(投稿时间以当地邮戳时间为准)。

邮寄地址:湘阴县新世纪大道湘阴县委宣传部406室。

联系人:叶旭峰

联系电话:13974029788

邮政编码:414699

网络投稿邮件标题、邮寄信件封面需注明“湘阴形象宣传口号征集”投稿作品,同时在内容中提交作者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通讯地址。除必填内容外,信息错填或未填写联系方式导致无法联络的,责任由投稿者自行承担。

本次征集活动无需交纳报名费。所有投稿作品和文稿无论使用与否,一律不予退回,请自留底稿。

(四)评选评审

本次评选分初审和专家终评两部分。

1、初步评审(2025年1月13日-1月23日)

由“征集活动办公室”筛选出共10件入围作品。入围作品进入专家终评阶段。

2、专家终评(2025年2月下旬)

2月28日前,将邀请相关专家对入围作品进行终评,评选出最终获奖作品。

(五)公布结果( 2025年3月中旬)

主办单位在“掌上湘阴”微信公众号、“湘阴县政府门户网”,以及新闻媒体公布征集结果。

奖项设置

一等奖:1名,10000元/人

二等奖:1名,5000元/人

三等奖:2名,3000元/人

所有奖项均由主办单位湘阴县委宣传部颁发荣誉证书。

活动声明

(一)所有形象宣传口号稿件一经获奖,其作品知识产权及使用权归主办、承办方所有,并在工商部门注册,所有权、修改权和使用权均归主办、承办方,将作为“湘阴”城市形象永久性(或阶段性)使用。设计者不得再在其他任何地方使用该作品口号。

(二)主办、承办方享有永久免费使用获奖作品进行出版、生产和各种宣传的权利,不再另附稿酬,并可根据需要有权对其加工和再创作,或对作品进行微调,直至最终定稿。

(三)投稿作品不得违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民族宗教信仰,一经发现,将取消其获奖资格,并保留进一步追究的权利。

(四)获奖者须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自行缴纳相关税金,投稿团队及个人在参加本次活动过程中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投稿方自行负担。因邮寄延误、错误,或途中丢失等非主办、承办方原因造成影响征集投稿,主办、承办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五)征集活动办公室将对投稿作品进行宣传推广,如投稿作品不能进行宣传则请投稿前进行说明,无文字说明,主办方将以作者默许对该作品进行互联网宣传。

(六)本次征集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归主办方所有。

 

附件:投稿报名表“湘阴”形象宣传投稿报名表.doc

 

中共湘阴县委宣传部

2024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