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展示秀屿文化和旅游资源魅力,进一步提高秀屿文旅的知名度、美誉度和公众辨识度,秀屿区文体旅游局于2024年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秀屿形象文旅标识(Logo)。
在社会的广泛关注和大力支持下,本次征集共收到秀屿形象文旅标识(Logo)作品126件。经过专家评审,秀屿形象文旅标识(Logo)作品分别评选出一等奖1件、二等奖2件、三等奖3件。最终录用作品还需继续深化。现将秀屿形象文旅标识(Logo)征集评选结果公示如下:
一、一等奖作品(1件)

获奖者:张斌
二、二等奖作品(2件)


获奖者:李建銮
三、三等奖作品(3件)

获奖者:张逊


四、其他说明


公示期:2025年4月10日至2025年4月16日,共5天。若对此评选结果有疑义,可以在公示期内向主办方反映,逾期不予受理,联系电话:0594-5869226。
公示作品如被证实有侵犯他人知识产权,将取消其获奖资格,所有因此而引发的法律责任由参赛者自行承担。所有获奖作品著作权均归主办方所有,包括但不限于所有权、使用权和修改权,获奖作品将应用于相关宣传。公示结束后,工作人员将通过电话或邮件通知获奖作品作者,办理有关手续。莆田市秀屿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

奖项设置及奖励办法

1.一等奖(1名):奖励价值人民币3000元,获奖证书1本。
2.二等奖(2名):奖励价值人民币2000元,获奖证书1本。
3.三等奖(3名):奖励价值人民币1000元,获奖证书1本。